概要
第三条诫命说的是我们对真敬拜所当持有的态度,这尤其体现在对神之名的使用上。
解说
第三条诫命的核心内容是“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这是什么意思呢?要回答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也许是仔细查考这句话里的几个关键词。在这里,动词“称”与“高举”同义。另外,“耶和华的名”意为神的声誉。
当我们说某个人在某个圈子里得了什么名时,我们指的不仅仅是此人的名字,也指他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有恶名”的意思是声誉不好,不受尊重和尊敬;而 “有美名”则恰恰相反。我们在这里所说的不是人的声誉,而是神的声誉,更确切地说,我们所说的乃是“耶和华”的声誉。“耶和华”是当初神在何烈山上向摩西显现时所用的立约之名(出3:15)。
还有一个关键字是“妄称”中的“妄”这个字,它和空虚、空无同义,用来描写视神为虚假的态度,就是说,在用到神的名时,没有真正认识到,也没有尊重他的名所代表的含义。
总的来说,这一诫命针对的是以不谨慎、视之为虚妄的态度称呼、应用神的圣约之名的做法。这样的做法是对神的不尊重、不敬畏、不尊荣、不赞美、不敬拜、不顺服。
《海德堡要理问答》提到了触犯这条诫命的很多具体做法,如“咒诅”,这是旧约中一项极其悖逆的罪,犯这罪的人是要被石头打死的(利24:10-23);“起假誓”,即在法庭上宣誓后仍然说谎(利19:12);“起不必要的誓”,主耶稣在马太福音5:33-37中对听众所讲的指着天、指着地或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就属这一类。与此紧密相关的还有“草率起誓”,以色列人与基遍人立约就是他们草率起誓的一个例子(书9:15)。
以上都是直接违背第三条诫命的例子,但这条诫命所针对的还远不止这些。《海德堡要理问答》说到,触犯这条诫命的不仅仅指咒诅神名的人,也包括“保持缄默、袖手旁观”的人(答99)。这些人听到别人妄称神的名却沉默不语、充耳不闻,好像神的名没有被冒犯,或神的名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似的。如果他们亲身父亲的名声受到诋毁,他们恐怕会立刻作出反应,要求对方道歉,但是他们伟大天父的名受到诋毁时,他们却无动于衷、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三缄其口。
与之类似的是在祷告和敬拜中没有至真至诚地称呼神的名,这种态度也是对神之名极大的不尊重。有些人在呼求神的名时完全是怠惰冷漠的,也有些人虽然敬拜耶和华,但却没有用心地唱诗、祷告或听道。他们不过是想一周有两小时的宗教活动,以保住自己在天国有份,活动结束了,他们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事了。想一想,神是怎样告诫那些用嘴唇尊敬、敬畏他,心却远离他的以色列人(赛29:13)的?他又是怎样告诫那些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的人(提后3:5)的?
的确没有什么罪比亵渎神的名更惹动神的怒气,更让神烦心了。为什么呢?因为这是对神本体,连同他一切的圣洁、义、良善、公义和真实(出3:1-6, 13-15)的诋毁,也是对他的救赎之工的攻击。妄称主耶稣名的人是在贬低耶稣降世的重要意义:他们对他来救他百姓脱离罪的消息嗤之以鼻(太1:21),也对这位降世救主今天仍执掌至高王权这一事实加以冷嘲热讽。耶稣的名配得万膝的跪拜,配得万口称他为主(腓2:9-11)。 因此,亵渎和咒诅都是极其严重的罪,这不是因为某些词、某些名使用不当,而是因为它们贬低了神的位格,扭曲了他的属性。
如果我们看一看这条诫命教导我们的当做的事,就不难发现,正如《海德堡要理》所强调的,这一诫命对我们有某些的要求。首先,它呼召我们总要正确地称神的名,也就是说,我们称神的名要警醒谨慎;作信仰告白、立婚誓、孩子受洗时要谨慎地称呼神的名;在公众场合说起神时,也要确保我们所说的与神的圣洁相符。我们必须谨慎言词。
这一诫命也要求我们正确地敬拜神的名。在读经、祷告、参加敬拜时,我们都蒙圣召仔细聆听、全身心参与,认真思想如何在个人生活、公共生活中都活出神的旨意来。
此外,这一诫命还要求我们正确地维护神的名。作为神的子民,我们不当容忍亵渎、咒骂神的言行,也不当容忍起不必要的、欠考虑的誓。我们必须维护耶和华我们神的尊荣和名声。更重要的是, 我们必须“用我们一切的言行荣耀他的名”(答99)。我们说话的时候,要意识到神在聆听;做事的时候,要意识到神在察看。我们的言行举止都在他面前,也都必须是为他做的,也必须传扬、荣耀他的名。
这就带出一个问题:是不是所有起誓和称呼神名的行为都要被定罪呢?对此,《海德堡要理》的回答是,在特定的情况下,起誓是可以的。如果政府要求我们为了“维护真理、促进诚信”而起誓,如果我们是为神得荣耀、邻舍得益处而起誓,那我们可以这样做。在这种情况下起誓,旧约中也是有先例的。圣经中也记载了亚伯拉罕(创21:24)、雅各(创31:35)、约书亚(书9:15)、保罗(林后1:23)等很多人的起誓。
我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凭着神的名起誓呢?有四种情况:第一,政府要求我们这样做;第二,教会要求我们这样做;第三,要作证(出22:10, 11);第四,为了保证会按承诺而行(书2:12;王上2:23)。
[《海德堡要理》用了两个主日的篇幅来解释第三条诫命,以回应对第三条诫命的一些曲解。当时的重洗派走入了一个极端,他们把主耶稣的话“什么誓都不可起”(太5:34)理解成了起誓应当完全被禁止。然而,他们这样理解时没有考虑到耶稣说这话时的背景,也忘记了圣经中起誓被允许的例子。罗马天主教则走入了另一个极端,甚至认为可以指着圣徒起誓(答102)。在这一点上,他们与基督在世时那些犹太人指着天、地和其他受造物起誓的做法没什么区别。与此正相反,圣经教导我们在必要时单单指着神的名起誓。为什么呢?因为只有神才是知道我们是否真诚、诚实;他鉴察人心深处、参透万事。另外,也只有他可以惩罚作恶之人。如果无所不见、无所不知、无恶不罚的神都无法阻拦我们说谎和亵渎,那就没有人阻拦得了我们了。因此,让我们努力只在神面前起誓。他是一切真理的来源和保护者。]
名词解释
亵渎 | 以污言秽语或不敬畏的方式对神说话,或谈论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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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表明神一切的权威、属性和荣耀。 |
咒诅 | 不仅指亵渎、妄称神的名,也指意在招致神的审判临到人身上的咒骂。 |
起假誓 | 起誓说真话,特别是在法庭上起誓后说谎。有人认为,这是妄称神之名的最高表现形式。 |
起不必要的起誓 | 有些人会用起誓来证明自己所说的某件听似牵强的事的真实性。他们觉得言语说服力不够强,还得靠起誓来辅助。起不必要的誓还包括立下欠考虑的誓言,许诺做我们做不到的事情。 |
保持缄默,袖手旁观 | 无论是在工作场所还是在其他地方,如果有人亵渎或咒诅神时我们放任不管,也不责备他们,那么我们就在他们的罪上有份。我们必须说出自己不赞同,并让人看到不同。 |
敬畏 | 这是律法正面的教导。它告诉我们必须要谨慎、虔诚地提到神的名和他的属性。 |
真正地认信他 | 我们必须要按照神在圣经中所说的来论及神。 |
用一切的言行荣耀他 | 《海德堡要理》在此再次强调,基督徒的生命既体现在言语上,也体现在行为上。 |
没有什么罪……更严重 | 亵渎神就是直接攻击神。 |
处死 | 对亵渎之罪的公正审判就是处死。由此可见,这罪是极其严重的。 |
政府 | 指的是法官/行政长官,政府官员。 |
有必要 | 比如战争时期宣誓效忠。 |
荣耀神名 | 我们所起的一切誓都当与神的荣耀相符,并能使神得更多的荣耀。 |
造福邻舍 | 我们所起的一切誓也当有助于给邻舍带来福祉。 |
圣徒 | 在《海德堡要理》答101中指信徒;在问102中指罗马天主教信徒用来指着其名起誓的人物,包括圣经中提到的圣徒,以及被罗马天主教封圣的圣徒。 |
称呼神的名 | 因为神是真理唯一的泉源,最终的识别者以及一切真理的评判者。 |
图例
使用神的名 | |
错误使用 亵渎 滥用 咒诅 起假誓 起不必要的誓 |
正确使用 敬畏 正确地认信 求告神 赞美神 以敬虔的方式 |
起誓 | |
何时可以起誓 | 1. 政府要求时; 2. 确有必要起誓时 |
为什么要起誓 | 为了维护真理、促进诚信 |
当怎样起誓 | 呼求神作见证、作判断 |
阅读
出埃及记3 | 神的名被启示出来 |
---|---|
利未记24:10-16 | 神的名被滥用 |
申命记6:13; 10:20 | 神的名被用到 |
撒母耳记下6:1-10 | 神的名被冒犯 |
创世记24:1-9 | 合宜的起誓 |
马太福音5:34-36 | 错误的起誓 |
马太福音23:16-27 | 错误的誓 |
希伯来书6:16 | 指着神起誓 |
撒母耳记上17 | 歌利亚滥用神的名 |
以赛亚书36 | 拉伯沙基滥用神的名 |
但以理书5 | 伯沙撒滥用神的名 |
列王纪上21:13 | 用假见证定拿伯的罪 |
马太福音26:59-61 | 用假见证定救主的罪 |
使徒行传6:8-15 | 用假见证定司提反的罪 |
撒母耳记上25 | 大卫起不必要的誓 |
马太福音14 | 希律起不必要的誓 |
使徒行传23 | 犹太人起不必要的誓 |
争议
重洗派 | 时至今日,有些宗派仍在重洗派的阵营里,如哈特派、门诺会等。他们拒绝任何形式的起誓,认为所有的起誓都是不合乎圣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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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天主教 | 指着他们教会所认可的圣徒起誓是他们长久以来的传统。 |
思考题
- “耶和华的名”这一说法是什么意思?请列出圣经中用到这一说法的三处经文。
a)
b)
c) - “耶和华”这一名字的含义是什么?(出3)神是在什么地方启示他的这一个名字的?(第1, 2节)是向谁启示的?(第4节)耶和华最初是如何说明自己的身份的?(第6节)他为什么要启示另外一个名字?(13,14)这名是什么?又有什么含义?(第14,15节)
- 耶和华只在圣经中启示自己的名吗?(诗8;《比利时信条》第二条)
- 列出圣经中用到的神的几个名字,并说出它们的含义。
- “妄称神的名”是什么意思?
- 在撒母耳记下第6章和历代志上第13章中,我们读到了乌撒在约柜运送过程中的死。约柜应当怎样运送?(民4:1-15)触摸圣物会受到什么刑罚?(民4:15)在撒下6:2中约柜被叫作什么?为什么乌撒必须得死?
- 为什么人们指着神的名而不指着人诅咒?
- 圣经中哪些人的起誓是合神心意的?请说出他们的名字。
创21:2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创31:5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后1:2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来6:13-1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哪些人犯了起假誓的罪?
撒上14:24-2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撒上19:6,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上2:8,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17:13-1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太26:72, 7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利未记24:10-16举出了触犯第三条诫命的例子。
1)这个人来自什么样的家庭,他的家庭背景对他有影响吗?
2)他做了什么?(第11节)
3)是什么原因使他亵渎神的?(第10节)
4)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第14节)
5)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第16节) - 歌利亚是怎样触犯第三条诫命的?(撒上17:8-10, 45)
- 关于西底家背弃自己所立的誓言,以西结书第17章是怎么说的?(结17:13-18)巴比伦王做了什么?(第13节)西底家又做了什么?(第15节)他会成功吗?(第16节)
- 誓言和承诺有何不同?
- 主耶稣对起誓有何教导?(太5:34-37)
- 基督曾犯过亵渎的罪吗?(太26:63-66)为什么大祭司却控告他说了僭妄的话呢?(第64节)
-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起誓?(答101)我们必须要凭谁的名起誓?(答101)为什么?如果我们说谎,会发生什么?
- 如果我们看到朋友犯了罪(偷窃,贩毒,破坏公物),职能部门在寻求证人,这时你有什么责任?关于我们的责任,利未记5:1是怎么说的?
- 为什么人起誓的时候常常一只手按在圣经上?
- 重洗派拒绝任何形式的起誓。他们这样做的部分原因是,他们认为这是马太福音5:33-37和雅各书5:12的教导。你怎样看他们的观点?
- 我们在教会可以随意起誓吗?我们可以起什么誓?
- 使徒保罗说:“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罗2:24)这是什么意思?很好第理解第21-23节对理解第24节有什么帮助?
- 当我们身边的人或与我们共事的人亵渎神的名或者咒诅别人时,我们应怎么做?
- 如今人们常说“天啊”“天哪”“神啊”“老天保佑”“圣母玛利亚啊”“老天有眼”之类的话。根据第三条诫命,我们可以说这些话吗?请加以讨论。
- 对错题
神的名指的就是像“耶和华”这样一个名字。 (对/错)
神的名指的是他的全部位格。 (对/错)
亵渎指的是以不圣洁的方式应用神的名。 (对/错)
起假誓指的是在起誓说真话后又说谎。 (对/错)
当你很想强调些什么的时候,你就可以起誓。 (对/错)
只要不亵渎神,你就没有违反第三条诫命。 (对/错)
没有什么比触犯第三条诫命更让神忿怒。 (对/错)
我们基督徒可以起誓。 (对/错)
作为基督徒,我们必须只指着神的名起誓。 (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