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所爱的弟兄姊妹们:
神的教会是由倾向于犯罪、容易受试探的罪人组成的。教会中的每个人也都生活在今天这个充满了罪,恨不能用无数的诱惑去绊倒信徒的世界里。所以,一个教会成员没能抵挡住诱惑从而堕落犯罪虽然是一件令人难过的事,但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这样的事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都有可能发生,你我也不例外。
教会成员犯罪,教会应该怎样回应呢?使徒保罗受到神的默示,教导哥林多教会该如何对待一位犯了罪的弟兄。圣灵藉着保罗的教导告诉我们,我们得按教会纪律对他进行管教,“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第5节前半节)。
我今天讲道的主题是,耶稣基督的教会必须把拒不悔改的教会成员交给撒但。有三点和大家分享:
- 保罗这样吩咐的背景
- 保罗这一吩咐的内容
- 保罗这样吩咐的原因
1. 保罗这样吩咐的背景
使徒保罗用了四章的篇幅谈了哥林多教会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教会里有人结党分争,对人傲慢,认为自己这一派比其他的派别强。谈完这个问题之后,接着在第5章,保罗谈到了结党分争的一个后果,那就是哥林多教会没有把一个明显犯了罪的人赶出教会。我之所以说这是结党分争带来的后果,是因为当教会里的人忙着内斗的时候,他们就没有时间去把犯罪的弟兄拉回到正道上来,也看不到自己需要这么做。
哥林多教会里有一位弟兄犯了很大的罪。我们要知道,哥林多是一个道德十分败坏的城,所以“哥林多女孩”就是妓女的同义词。“哥林多”这个词甚至派生出一个动词来,即“哥林多化”,意思就是“通奸”。如今,哥林多人的败坏有要在基督的教会里安营扎寨的势头,这是让人大跌眼镜的。毕竟,保罗说过,“无论是淫乱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9-10)。紧接着,保罗补充了一句:“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
看上去,哥林多信徒把信主前的生活方式带到了他们的教会生活中。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句话对重生了的人也是适用的。哥林多教会里有一位弟兄“收了他的继母”(新译本中说“和他的继母同居”——译注)。他们甚至不是发生了一夜情,而是“同居”了,而且这件事已是尽人皆知,所以保罗也听说了(第1节)。
关于这种关系,旧约中就有非常清楚的教导。创世记第35章记载了流便进父亲雅各的帐篷,“去与他父亲的妾辟拉同寝”(创35:22)这件事。结果,流便失去了长子的地位,因此也没得到长子才能得到的祝福(参见创49:3,4)。事实上,神在西奈山与以色列立约的时候就已经陈明了自己对这种事的看法。神在利未记第18章第6节中就严厉禁止人与任何近亲发生关系。在第8节中,神又说:“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故意触犯这一条的人要“从民中剪除”(第29节)。在利未记第20章第11节中,神非常具体地谈到了人与继母发生关系的问题。他说: “与继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亲,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哥林多教会中的这位弟兄对神在旧约中的相关命令置若罔闻,与他的继母发生了神明令禁止的关系,而且也不肯回头。就这样,他把他成长环境中那种败坏带入了教会。
与继母同居在外邦人看来也是龌龊的。保罗在第1节就说到了这一点。教会本该不同于世人,应该是被洁净了的、是圣灵的殿,但是,哥林多教会中的这位弟兄却与其他哥林多人没有任何不同,他的行为甚至为不信主的哥林多人所不耻——神要在哥林多人中间失去美名了!
更糟的是,哥林多教会对此无动于衷,没有对这位弟兄采取任何行动。是啊,他们没有闲工夫对付他,因为他们正忙着内讧呢。
前面保罗已经谈到了哥林多教会的结党分争,所以这里他接着谈这个教会的其他问题,包括教会对那位弟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我之所以这样说,是要让大家看到,第5章的主要内容不是有个人“收了自己的继母”(保罗只在第1节中提到了这件事),而是教会需要对这样的罪人采取适当的行动。换句话说,第5章的焦点是教会的责任。
那么,教会应该做什么呢?保罗教导说,出了这样的事,教会的弟兄姊妹首先要谦卑,知道这样的事会发生在他们当中,不要“自高自大”,而要“哀痛”(参见第2节)。
保罗的这一吩咐引人深思。为什么一个教会成员犯罪,整个教会都得哀痛呢?弟兄姊妹们,那是因为罪在神的百姓中不应该有任何的立足之地。神的百姓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是“圣灵的殿”(林前3:16)。当罪在神的一个儿女身上找到了安乐窝,它败坏的不只是这一个人,而是教会整体中的每一个人;破坏的不是圣灵的殿这座建筑中的一块砖,而是整座殿。这样,教会中的每位成员就都成了有罪的了,所以每位成员都要为罪在他们中间而感到哀痛,也都有责任做点什么来对付这个罪。说得具体一些,教会作为一个整体必须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第2节)。在旧约中,神就是这么教的,神的百姓也是这么做的:当被掳归回的以色列人意识到自己娶外邦女子为妻的行为犯罪得罪了神的时候,“众民无不痛哭”(拉10:1)。然后,他们采取了行动,休了他们娶为妻的外邦女子(第3节)。
哥林多的信徒也应该这样把那位犯罪的弟兄从他们中间赶出去,但是,到保罗写这封书信的时候,他们还是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他们任由淫乱的罪在他们中间作窝,而且渐渐习惯了与罪共存,甚至还为此感到骄傲。身为耶稣基督使徒,保罗直截了当地指出问题,并告诫哥林多教会在聚会的时候“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他们在做这件事的时候要奉主耶稣的名,也有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的心与他们同在——圣灵神乐意藉着保罗审判这个人。总之,教会要以神的名义把行这事的人交给撒但。这就把我们带到了第二点,“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这一吩咐是什么意思。
2. 保罗这一吩咐的内容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这句话的意思非常清楚,就是要毫不犹豫地把这个人放到撒但的手中,放到他的阵营里,受撒但的控制。
我们会觉得这很激进、很可怕。我们感谢神,神舍了自己的独生子,让他以死为我们付了赎价,把我们从撒但的权势下拯救出来(参见主日11)。哥林多教会中这位犯罪的弟兄已经作了信仰告白,宣告了耶稣为他而死,也和教会里的其他成员一起领圣餐,受了基督为他死的记号和印记。如今,他要被交还给撒但,重新回到耶稣基督已经救我们脱离了的撒但的魔爪中去吗?一想到这里,我们不禁会打个寒颤,不敢想这样的事落到我们所爱的人头上,甚至自己头上会怎样。
请注意,弟兄姊妹们,“交给撒但”这样的做法在圣经其他地方也出现过。对我们来说,记住神对约伯说的话很重要。撒但到神的面前去,说如果约伯不是在神面前蒙了福,他就不会服侍神。面对撒但的这一挑衅,神是这么回答他的:“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于他。”(伯1:12)于是,撒但千方百计试探约伯,但约伯并没有因为所遭遇的患难而咒诅神。这时,神把约伯交在撒但手中,对撒但说:“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伯2:6)这就是说,神把约伯交给了撒但。
我们知道接着在约伯身上发生的事。神允许撒但在不害死约伯的前提下任意而行。结果,约伯失去了所有的财产,失去了十个子女,甚至失去了健康(第7、第8节说他从脚掌到头顶长毒疮,拿瓦片刮身体)。他还失去了妻子,因为他的妻子对他说“你弃掉神,死了吧”(第9节)。约伯被交在了撒但的手中,在那种可怕的光景中受着煎熬。
我们再来看今天的证道经文,保罗吩咐哥林多教会把那位犯罪的弟兄交给撒但。那么,撒但是不是想对他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了呢?
不完全是,神给撒但设立了权限。没错,耶稣是把撒但称作“这世界的王”(约12:31;16:11),保罗也把他称为“这世界的神”(林后4:4)、“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弗2:2)。这些都会让我们以为撒但在哥林多教会那位犯罪的弟兄身上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所以我们想着就会打寒颤。但是,神给撒但设了权限,因为圣经告诉我们,基督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不只是带他的百姓脱离了撒但的权势,更是亲自胜过了撒但的权势;神给了撒但一定的限制,使他不能任意妄为(参见启20;约12:31)。事实上,如果没有天地间至高神的许可,撒但一件事也做不成。所以说,看到“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这句话,我们不能把它理解为那位犯罪的弟兄肯定要下地狱,永远地伏在撒但的权势下了,而要看到神继续亲自在他身上做工,不是藉着别人,而是藉着撒但做工。约伯被交到撒但的手中,他所遭受的一切最终彰显了神的伟大和威严(参见伯38及其后经文);同样,这位犯罪的弟兄也要被交到撒但手中,目的是显明神的恩慈和严厉(罗11:22)。 弟兄姊妹们,我们一定要记住,面对撒但的攻击,我们这些在耶稣基督的教会里的人受到的保护要比在教会外的人受到的多得多。教会里有讲道,有圣礼,有圣徒相通,有圣职人员的监督。这些都像一堵防火墙,抵御撒但的攻击;又像神儿女四周的盾牌,保护他们免受撒但的伤害(弗6:10及其后经文)。相反,教会外没有讲道,没有圣礼,没有圣徒相通,没有圣职人员的监督。所以,面对撒但的攻击,在教会外的人是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是“交给撒但”的。话说回来,神在教会外也有着至高的主权,所以,把一个人交给撒但并不意味着神会袖手旁观,而是意味着,神不用教会,而用撒但,在那位被教会开除的弟兄身上成就他按自己的智慧所预定的旨意。
这正是哥林多教会要采取的行动——他们得把那位犯罪的弟兄赶出教会(参林前5:13)。
我再说一遍,把那位犯罪的弟兄赶出教会并不意味着他一定会下地狱。把他交给撒但是要败坏他的肉体,目的是要像第5节下半句所说的,“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可见,这样做是为了使他能得救。另外,这位弟兄在哥林多教会的会员身份根本不能保证他得救,因为他活在淫乱的罪中,而淫乱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参林前6:9及其后经文)。把这位弟兄留在教会中,而他又不思悔改,那是在欺骗他、误导他,会让他认为自己是得救的人,而实际上他最终却下到地狱。为了使他得救,他需要被逐出基督的教会,被交给撒但;撒但可以在神许可的范围内在他身上任意而行,好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
3. 保罗这样吩咐的原因
对哥林多教会来说,执行保罗的这一吩咐并不容易。他们知道教会的其他弟兄姊妹与这位犯罪的弟兄有感情。所以,保罗接着向哥林多教会解释了为什么这个人必须被开除。这也是我今天讲道的最后一点——保罗这样吩咐的原因。
我们可以从第6到第11节看到保罗为什么这样吩咐。在那里,保罗再一次谈到了哥林多信徒的自满。他告诉他们“你们这自夸是不好的”(第6节),不应该因为把那位犯罪的弟兄留在他们中间而感到自满。保罗解释说:“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第6节)把面酵放进一团面里,过不久整团面就会发起来,这是常识。俗话也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这个比喻向哥林多教会的弟兄姊妹清楚地描述了把那个弟兄留在他们中间是多么危险。在这件事上,他们不应该自夸,而应该采取行动,用保罗的话说就是“应当把旧酵除净”,把那个犯罪的弟兄逐出教会,以免整个教会都受污染。“把旧酵除净”的结果是“好使你们成为新团”,成为不被罪腐蚀的百姓。
使徒保罗不想让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误以为自己当时就是那面酵,是已经被老鼠屎坏了那锅粥,所以在第7节,他称他们为“无酵的面”,是神出于他的恩典藉着耶稣基督的救赎之工做成的“新团”。毕竟,“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第7节)。出埃及记中以色列人杀羊羔,使他们的长子不被灭命的天使击杀(出12:29及其后经文),这预表着神羔羊的被杀。保罗说,既然神的羔羊已经被杀,基督被钉死在了各各他的十字架上,那么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在神眼中是可以接纳的,是圣洁的;既然如此,那么他们就应该弃绝罪、除净旧酵,作神在基督里所做成的“新团”。保罗说:“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第8节)
亲爱的弟兄姊妹,按使徒保罗的逻辑推理,耶稣基督既然已经在十字架上献己为祭,那么罪在哥林多教会中就应该没有容身之地了;既然基督已经为罪死了,那么他的百姓就应该把那个犯罪的弟兄从他们中间赶出去。
这一章的最后几节经文也说到了这一点。保罗在先前写给哥林多人的一封信中教导他们要远离淫乱的人(这封信已经失传,但这一章第9节中提到这件事),但是,哥林多人并不是十分明白这一点,所以在这里,保罗解释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第11节)在这里,保罗重点不在于告诉基督徒应该如何与不信的人相处,而在于如何与称自己是基督徒,却活在罪中的人相处。由于基督已经死了,基督的教会中没有罪可以施展拳脚的地方,所以,保罗说,对一个犯了罪又不思悔改的人,你们不可以表现得好像什么事儿也没有一样,而“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第13节)。
弟兄姊妹们,这就是保罗吩咐哥林多教会把那位弟兄交给撒但的原因。教会是神的百姓,这意味着教会中没有罪可以容身的地方;罪人要被赶出去,要“交给撒但”。听完今天的讲道后我们要反复思想这一点。如果我们教会是基督的教会,那么,活在罪中、不思悔改的教会成员在这里就没有容身之地。属基督的人是在走向天堂,而活在罪中的人,无论是什么罪,是在走向地狱,所以,他们在耶稣基督的教会中没有容身之地;让他继续作教会成员实际上就是在欺骗他。为了他能得救,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反而对他更有益处。把他逐出教会,交给撒但,他才会知道自己会落入什么样的光景。
是啊,当我们知道一个弟兄或姊妹活在罪中时,我们常会设身处地从他/她的角度去想,觉得他/她犯罪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主所爱的弟兄姊妹们,那些都是人的理论。在耶稣基督的教会里,罪根本就没有容身之地。神已经在耶稣基督里把他的百姓造成了“新团”,这“新团”中没有“旧酵”。我们要为神的这一工作而感恩,并要确保我们真是那“无酵的面”,是神所做成的“新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