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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基督徒网络团契
证道类型 要理问答
要理问答 主日38
圣经书卷 马太福音
标签 十诫 起誓

我主耶稣基督所爱的弟兄姊妹们:

在主日36中,我们谈到了根据第三条诫命,我们应该如何称呼耶和华我们神的奇妙圣名。在那里,《要理问答》提到了“起不必要的誓”。这一点显然非常重要,所以《要理问答》的主日37专门对此进行了讲解。

我们先来看这两个问题:第一,我们可不可以奉主的名起誓?第二,我们可不可以奉某样东西、某些圣徒以及其他受造物的名起誓?主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第5章中相当严厉地说:“什么誓都不可起。”上述两个问题都与主的这一教训有关。后来,雅各重申了这一教训,说:“我的弟兄们,最要紧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也不可指着地起誓,无论何誓都不可起。”(雅5:12)原则很清楚,那就是“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我们可以起誓吗?必须起誓吗?这在教会历史中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许多宗派(特别是浸信会和贵格会)拒绝起誓,原因就在于耶稣基督说了那句话。今天这个问题不一样了,它的侧重点在于,如果一个人不信神, 他就不应被要求奉神的圣名起誓。许多人拒绝起誓是因为他们不信神,而不是因为他们顺服神的话语!

很久以来,尤其在18世纪法国大革命之后,人们多次呼吁公共事务中取消起誓这一环节,他们说最多也只需要作一宣告或承诺。尽管有这样的呼声,尽管在许多国家起誓不是必须的,但起誓这一环节仍然存在!在大多数国家,起誓之后作假证仍属犯罪,仍要承担法律后果!由此可见,在大多数地方,起誓在公众事务中仍是非常严肃的一个环节。

我们应该为此感恩,因为起誓确实是符合圣经的,它在过去有用,今天仍然有用,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式上可能有些变化。在旧时的以色列,人们起誓的时候要将手放在胯上,或向天举着;今天我们是要举起两根手指,或手按圣经,同时说“神啊,帮助我”。起誓的形式虽然变了,但本质没有变,它仍然是必要的、神所赐用以“维护真理、促进诚信”的方式。这是圣经的教导,也是我们的宣告。我把主日37概述为以下几点:

我们宣告,起誓必须用以维护真理、促进诚信

起誓的特殊性质
起誓的两个目的
1.起誓的特殊性质
我们必须明白,起誓具有很强的特殊性;我们不应随便起誓,也不应什么场合都起誓,而只能在特定的场合,特定的时间起誓。这也许是主日37的核心所在。

当主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第5章)说“什么誓都不可起”,雅各在书信中重申这一点的时候,他们实际上都在谈起誓的特殊性。在他们那个年代,起誓已经被世俗化,变成家常便饭了,因此它真的已经成为妄称神的名,成为置神的荣耀于不顾的一种空洞的形式了!耶稣基督并没有说他不允许人起誓,而是说不允许人起不必要的誓,或指着除神的圣名以外的人或物起誓。

你也许听说过,犹太人很习惯于起誓。他们也知道起誓是一种特殊的形式,起了誓就要照做!为了避免受自己所起之誓的约束,他们对誓言作了等级划分,说指着这个(比如说耶路撒冷城)起誓要比指着那个(比如说你的头发)起誓更有约束力。在实际操作中,许多话都变成了大话、空话,许多时候的起誓都成了言语上的犯罪。耶稣基督希望通过自己的教导,使人们重新正当地起誓。他向我们显明了起誓的特殊性。

我们不应常常起誓,而必须只在某些特殊场合起誓。总之,我们应当通过说诚实话叫人认识我们。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答应做某事,我们就要去做;如果我们不答应,或拒绝别人的要求,也要有正当的理由。我们是诚实守信的人,不仅要说真理,还要行真理!神的子民必须有这样的名声! 这里我要指出一点,措辞强烈的言语常常会被人怀疑,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说这样的话时常常需要在所说的话上加一些“料”。一个人说话语气越强烈,起誓的频率越高,他的话就越不可信。我们很容易用起誓的方法让人来相信我们,或保护自己,有时甚至很想这么做,但我们要警慎,不要被愚弄了。

说到这里,我想到了使徒彼得背叛主的例子。起先,他只是否认自己与耶稣在一起的,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后来,随着夜幕渐深,人们对他的指控越来越多,他就开始说措辞强烈的话。我们在马太福音第26章第72节中看到,他最终起誓说“我不认得那个人”,又对自己发咒起誓!

我希望我们能看到,随着彼得越来越沮丧,越来越恐惧,他越来越强烈地否认主,最终发展到起假誓、作伪证的地步。只要一走上这条路,你就无法停下来——如果一开始不说真话,你就会强烈地否认主,甚至妄称神的名!

起誓就是呼求神的名——这是《要理问答》对起誓所下的清晰明了的定义(答102)。我们起誓就是在向神呼求,请神来“为真理作见证”;就是把我们自己放在神的宝座前,说:“主啊,你知道我说的是实话,现在我在你面前说这话。”

更进一步说,起誓意味着只有神知道真相,只有神鉴察人心!是的,人的心里深藏着狡猾、诡诈、邪恶和各种计谋,只有神才完全知道真假对错!他是独一的永生神,天地间的至高审判官,谁敢在他神圣荣面的面前假话呢?

誓言的特殊性在于,它在第一时间有意识地将耶和华神直接拽入场景,在事发时直接呼求他的名。这就使这件事不再单纯地是人与人之间的事,而是人与神之间的事了!通过起誓,整件事已经被拔高到另一个层面!神的名被提到,有人已经求告他的名,向他呼求了。所以,这件事已经变得相当严重,局面已经变得相当紧张了!

有人可能会说,神不是始终在我们生命中吗?我们所说的一切他不是都了如指掌吗?是的,这一点不假。我们的一举一动,我们的心思意念都在他的面前,他参透万事。

尽管如此,直接呼求耶和华神的名仍然不是一件平常的事情!我们会通过妄称神的名来达到自己邪恶的目的,掩盖自己的罪吗?我们会通过起誓使他成为我们的同谋吗?我们胆敢激怒永生神吗?我们如果这么做就是在有意识地、故意地妄称神的名,惹动他的怒气!

起誓是在特定环境下向神发出特别的呼求。我们所呼求的是那位准确无误、鉴察人心的主!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只能奉主的名起誓!《要理问答》说得好:“没有任何受造物配得如此尊荣。”指着地,指着耶路撒冷或圣殿起誓多愚昧可笑呀!那些都是受造物,不能肯定或否认什么,也不能祝福或咒诅任何人。除了神以外,谁也不能鉴察人心。正因如此,我们起誓的时候只可以呼求神,不可以呼求别的!

起誓会使一件事变得相当严重,它把每一个争端都带到了最终、最关键的阶段。明白这一点后,我们再来看一看主耶稣基督受审时所发生的事,这很重要。我们在马太福音第26章中读到,基督对各种假见证和针对他的谎言不作任何回应。这时,大祭司用了最后一招,那就是让基督起誓。他说:“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第63节)

在场所有人都看着他,气氛紧张到了极点,因为说真相的时刻到了。这个人,拿撒勒人耶稣,敢不敢指着永生神的名字起誓,说他确实是救主、基督、神的儿子呢?大祭司这样做或许只是略施小计,想吓退或诱捕耶稣,但这时的确应该起誓了,为的是使真相大白于天下。

此时,基督回答说:“你说的是。”有些人把耶稣的这一回答解释为“这是你说的,我可没说”,但这句话不是这个意思。基督说这话的意义是:正如你所说,我确实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藉着起誓,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确认了他就是救主,尽管他知道宣告这一真理会把他送上十字架!藉着起誓,他在神面前说:是的,我是基督!神啊,帮助我!我是基督!

《要理问答》说“旧约和新约里的圣徒都曾正当地起过誓”,比如亚伯拉罕、雅各、摩西、大卫和保罗。基督也起过誓,为了让我们明确地知道他就是我们的救主弥赛亚。他起誓,毫不犹豫地指着神的名宣告自己就是我们的基督,我们的王!我们也应该看他是我们的基督和君王,就像他随后对大祭司所说的那样:“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基督起了誓。这是到那一刻为止他服侍生涯中最重要的一刻。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他事工中很引人注目的一刻。在神和在人面前,他承认他真是基督!全能的耶和华神为他作证,证明他没有起假誓,因为他从死里复活升天,并坐在父神的右边。基督喜爱真理,并且奉神的名传讲真理。必须提到的是,基督耶稣也为我们成就了这条诫命。他在受审时没有妄称神的名,而是荣耀了神的名,使我们受益。所以说,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维护了真理,促进了诚信!

如果你曾经怀疑拿撒路人耶稣不是基督,不是你的救主,那么,因着他的这一起誓和宣告,你就能得安慰了。耶稣基督毫不犹豫地呼求神为他作见证,而神竭力地、正当地维护他,证明他无罪,因为他所起的誓完全符合律法,不掺半点虚假!这样的誓言神一定会听,也一定会作证!我来到第二点。

2.起誓的两个目的
明白了起誓的特殊性之后,我们还必须来看一看起誓的目的。由于起誓具有特殊性,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你不常听到人们起誓。实际上,《要理问答》说只有在两种情况下你才应该起誓,一是政府要求公民宣誓时,二是确有必要起誓时。

现在政府只要求在特定情况下宣誓:一是司法宣誓(也就是在法庭上宣誓,承诺说真话,且只说真话,并说出全部真相);二是就职宣誓(也就是当一个人要担任重要公职,比如某政府部门的部长、警官、医生之前的宣誓)。 司法宣誓是为了显明作证的严肃性(这有可能是生死攸关的);就职宣誓是为了显明该公职的重要性(这种公职容易被用于假公济私)。只有在这些严肃的问题上,这些关键的时刻,人们才应该呼求神的名!

这是一件好事。我们应该为政府仍然要求起誓而感恩,因为这意味着,政府从本质上承认自己权力有限,承认每一个职权上面都有更高的职权。起誓意味着地上的行政官员和审判官是指向天上的行政官和审判官的;到了那日,地上每个人都得向天上的审判官交账!

有人可能会说,司法宣誓只是一个仪式,因为大多数政府官员和法官都不信神;宣誓只是一种传统。这可能是真的,但它仍不失为一个好的传统,一个应该一直保持下去的传统!在人看来,这可能只是一个仪式,但神可不这么看!只要人呼求他的名,他都认为是非常严肃的事!

前面我们说了政府要求公民宣誓时的起誓,现在我们来说一说“确有必要”时的起誓。我不知道《要理问答》的作者当初说“确有必要”时指的是什么,可能指紧急情况下,比如战争,也可能指起了大冲突,需要用起誓的方式来消除疑惑。使徒保罗曾起誓向哥林多人保证,他没往哥林多去并不是出于恶意,不是忽视他们,而是为了宽容他们。为了打消他们的疑虑,他补充道:“我呼吁神给我的心作见证……”(林后1:23)

无论是在政府要求下还是在确有必要时,起誓的目的都是为了在重要、严肃的场合下,甚至在极端的例子中维护真理、促进诚信。在那样的情形下,人们靠自己解决不了问题,需要呼求神,因为只有神鉴察人心,只有神才是最终的审判官。

《要理问答》说,起誓是为了使神得荣耀。的确,要求公民这样起誓是荣耀神的,也承认了神掌管一切。所以,我们要在关键时刻呼求神,我们要宣告他的名,并求他在我们的生命中、在这地上荣耀他自己。

《要理问答》还说,这也是为了使邻舍受益。唯有当那些居高位的人知道自己在神的权柄之下,那些证人所提供的证词都是宣誓后说出来的真话时,我们的邻舍才能受益。只有当每一个相关的人都知道神的名已被呼求时,我们的邻舍才能受益。只有这样,真理才得到维护、诚信才得到促进。

每一个担任重要公职的人、每一个蒙召出庭作证的人要知道自己最终不是向人交账,而是向神交账,因此,他们做工、行事都要奉行这一原则。这非常重要!因为只有这样,真理才得以维护,诚信才得到促进。 一个社会、一个民族如果像基督时代的以色列那样,在神面前失去了应有的意识,起假誓、起不必要的誓,那么,他们的生命就会日渐枯萎,神就得不到荣耀,邻舍的权利也会遭到践踏;人们就会说话不算话,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就会腐败猖獗。

第三条诫命说: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这意味着我们要时刻清楚地意识到神的存在。我们应当始终诚实、诚信,在确有必要时,我们要毫不犹豫地呼求神的名,在神面前起誓。这样,我们就能使神得荣耀、使邻舍受益了。这样做的人会得到基督亲自的祝福和作证,也会知道:“我曾寻求耶和华,他就应允我,救我脱离了一切的恐惧。凡仰望他的,便有光荣;他们的脸必不蒙羞。”(诗篇34:2)

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