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稣基督所爱的弟兄姊妹们:
第八条诫命说“不可偷盗”,在这里,耶和华说到了属世的物品,说到了邻舍的财产,当然也说到了我们自己的财产。《要理问答》用两个问答,从两个角度解释了这一主题,首先论及应如何获取财产,其次也论到获得财产之后当如何使用。
顾名思义,“偷盗”就是非法获取或使用财产,或者说,是非法获取或使用神的恩赐。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条诫命论述的是如何对待神所赐的财富。本主日的第一个问答中提到了“他给予的恩赐”,这就表明,一直以来我们获得的一切,从根本上说都是神的恩赐。
十诫的引言对正确理解这条诫命至关重要:“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不可偷盗。”耶和华在这里说话的对象是一群刚刚得了自由,自己没有一点财产,但却刚刚得到不可思议的一大笔遗产,又被许诺光明前途的人,是一群刚刚从(法老的)奴隶成为(神的)儿子的人!
从奴隶成为儿子,
从穷光蛋成为富翁,
从乞丐成为王子。
这条诫命是给一群自己一无所有,但却从神那里得到了一切的人的,他们十足穷困,但神使他们富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今天比他们更富足,因为我们在基督里拥有一切。他成为贫穷,好使我们富足。我们成为富足,因此现在行事为人必须与我们所领受的富足相称,这就是这条诫命的决定性背景。我把本主日内容归纳如下:
耶和华在第八条诫命中吩咐我们要在神里面富足。
领受而得,而非索取
要分享,而不可自留
1.领受而得,而非索取
有人可能认为,“在神里面富足”与这条诫命没什么关系,因为我们在这里说的是物质财富而非属灵恩赐。说到“在神里面富足”的时候,我们通常指属灵的祝福,如罪得赦免、得享永生等。我们也常常把属世的富足与在神里面的富足对立起来,常常会形容一个人说:“他没有多少属世的财富,但他在神里面是富足的。”
确实如此。但是,“在神里面富足”这句话也指我们当如何看待物质财富。借用我们所读的路加福音第12章第21节,“凡为自己积财(地上的财物,物质财富),在神面前却不富足的,也是这样。”希腊语原文翻译成“凡为自己积财,但在神里面却不富足的,也是这样”可能会更好。这里的重点不是富足,而是在神里面,是在神里面富足。
说到物质的祝福时,我们不可以为神与之无关。论到物质财富时,我们很容易把神放在一边;我们让神掌管我们的灵魂,掌管我们属天和属灵的需要,却用自己的方式照顾我们的身体,我们属世和肉体的需要。
但是主既关心我们的灵魂,也关心我们的身体;既满足我们属灵的需要,也满足我们物质的需求。他全面看顾我们整个的生命。
耶和华神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之后,使他们承受应许,将流奶与蜜之地赐给他们,将产业分给每一个人,又赐下律法保护这些产业。耶和华禁止任何人乞讨,因为所有人都应该在他们的产业上做工。他们中间应当没有贫困之人,无人需以偷窃养生。这些人本来一无所有,却领受了如此丰富的产业;他们不可自取任何东西,而是应该好好为神赐给他们的劳作。
任何偷盗都是不相信会赐给我们一切的神,任何偷盗都是破坏圣约,是不信任在圣约中应许必赐给我们一切所需、必看顾我们的神。你们无需损人利己,而是要始终领受从神而来的恩典。偷盗不只是对邻舍犯了罪,更重要的犯罪干犯了神,违背了他圣约的次序,是不相信他清楚启示出来的怜悯。
但以色列人的确违背了圣约的次序,混乱从亚干在耶利哥城燃烧的废墟中私拿禁物的时候就开始了。亚干损人利己,甚至想得到被咒诅之物,从根本上违背了圣约。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对亚干和他家人的惩罚如此严重?
主耶稣来到世上的时候,到处是乞丐,路边、城门口,处处都有他们的身影。当时的以色列,富贫差距很大,而且这一情形越来越严重。古代的先知(特别是先知阿摩司)一次又一次的警告百姓不可偷盗,斥责社会不公、只顾自己利益及滥用神的恩赐等做法。
在神里面成为富足的圣约之民,也过于关心他们属世的财产,只关注自己的财产,而对其他一切都漠不关心。久而久之,这些过去曾经在神里面富足的人,物质上也变得贫困起来,不管他们自己怎样奋斗都于事无补;同时,他们在属灵上也越来越虚空。
以色列人越来越关注自己的利益,不再为自己领受了从神而来的恩典而感谢神。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路加福音第12章记载说,主耶稣对众人说,跟随他要付出代价,可能会遭受囚禁、受到逼迫,也可能会被人遗弃或被迫逃命。突然一个人打断了耶稣的话,说:“夫子,请你吩咐我的兄长和我分开家业。”这是多么大的反差啊!主在讲天国,这个人却只想着他属世的财产!
我们并不知道这个人遇到的问题到底是什么,似乎是他的家产被兄长夺走了,什么都没给他留下。他可能有理,也可能没有,经文并没有提到这一点。但这是一个生动的例子,有多少家庭因为继承遗产而分裂呢?你们有没有卷入过遗产继承的斗争中呢?这是最恶毒和自伤的事。人们为了争夺遗产而发疯,别的什么都不会想,只想着一件事,就是要抓住财产!他们开始恨恶自己的家人,不信任任何人。而当教会议会卷入遗产纷争时,整个教会都可能分裂。
值得注意的是,主耶稣基督不想卷入这件事,他说:“你这个人!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呢?”他接着对众人说:“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
如果你只是想着增加自己的个人财产、提高物质地位、改善经济状况,你可能会变得富足,但绝不是在神里面的富足!你可会得到全世界,但却会失去自己的灵魂。
这样你就是损人利己,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别人的利益,你会肆无忌惮地夺取任何可能的资源。那么你所有的精力、资源和计谋都会集中在增加财富这一个目的上,这样,你的所做所为似乎表明,你完全为财产而活!
《要理问答》在各种偷窃行为之间进行了十分明确的区分,提到了民法所禁止并严厉惩罚的罪行,特别是那些暴力行为,如“偷窃和抢夺”,即光天化日下公开、凶残地进行武装抢劫。我们通常不会做这些事,对吧?我们中间有谁曾经拿着枪光天化日下进入银行或信托公司抢劫呢?我从来没听说过。
还有一种更为狡猾的偷窃方式,就是使用权力。《要理问答》说到了“诡诈的计谋和手段”,比如虚假的度量、不公的交易、伪钞、高利贷或任何形式的欺骗。人在罪恶之事上很有创造性,常常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以各种计谋损人利己,为了不让人发现(我们这样以为),可能会从这里索取一点,从那里索取一点。还有发生在工作场所的“小”罪,比如,试图多拿一点钱而不让老板知道,就是说,人们为自己创造额外的福利。不难想像,今天的很多员工都这样做。
损人利己,总是希望得到更多,欲望永无止境。这种态度是很危险的,主也咒诅了这种态度。即使我们所用的手段是合法的,这种态度本身也应受到指责。
令人惊讶的是,在路加福音第12章中有关无知的财主的寓言中,主耶稣并没有控告这个财主偷盗。完全没有。这个人的财富是神赐福给他的,他的粮食大丰收,于是不停地建造粮仓。这一切都是合法的。这里的问题不在于神赐给了这个人多少,而是他的态度有问题。获得并享受这些财富成了他活着的唯一目的!
他在索取,而非领受。他没有看到财产的价值是相对的,而是把这些看作了他的终极目标。他以为自己拥有一切,也是个人物,但实际上他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是。因为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
在神里面富足的人不自己索取(不管是通过暴力还是强权),而是从神那里领受。我特意把“索取”和“领受”这两个词放在一起进行对比。索取是伸出手,到处抓取,收揽归于自己;领受是向天仰望,张开空空的双手,让神来充满。“索取”是只看见眼前的东西;“领受”是看见丰富地祝福我们的神。索取是把生命放在自己手里;领受则是把生命放在神手中。
那些以这种方式领受的人知道他们的生命并不取决于财富的多,知道物质财富并不能保证安全,知道在神里面他们凡事都富足,相信神看顾他们,也一直看顾他们。他们忠心地跟随神所预备的道路,接受从神来的一切,不非法或贪婪地为自己索取,而是等候神赐下祝福。
即使遇到艰难困苦,这些人也不会担忧。你们注意到了主耶稣对那些物质上一无所缺的人所说的话与对一无所有的门徒(与富人对比而言)所说的话有什么不同吗?他对那些一无所有的人说:不要为生命忧虑,你们的父难道不知道你们需要什么吗?他没有拯救你们脱离为奴之地,没有在凡事上看顾你吗?耶和华我们的神看顾他所创造的一切,看顾飞鸟走兽、花草虫鱼,他不也看顾你吗?不要像只知道今世的外邦人那样寻求属世的财富,要先求神的国,这应成为你的首要目标。要相信神必将你所需的赐给你,不要向人索取,只要从神领受!
不要忧虑!这是怎样的一句话啊,特别是在经济衰退、人们的占有欲更强、更为苛求,人人都在崩溃之前到处抢夺时,这句话就更显得特别了。
确实,我们要关注,要当心,但不要忧虑,因为忧虑是过度关注。如果忧虑,你就会只关注物质利益和需要,而不关心其他任何事,你就会着急、受挫、不满,只关心与钱有关的事。
“不可偷盗”,这也表示应忠心做工。这意味着你不可索取或抓住你能得到的任何物品,而是要学会领受,要信靠神而活,不要忧虑,因为你知道神必看顾你,我们在他里面是富足的!这一教导绝不是马克思所谓的“人民的鸦片”,而是我们作为神的子民所拥有的根本力量!将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并确保我们永远的救恩的神,还会不满足我们的物质需要吗?
主耶稣基督说:“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换句话说:你们是神的国度的后嗣,在神里面是富足的。我们感觉到这一点了吗?令人吃惊的是,我们的许多对话都与现今的经济有关,我们常常会谈到钱。我不是忽视钱的价值和必要性,而只是想问:我们到底有多少忧虑?我们行事为人是像天国的后嗣,还是像世人的子孙?我们的很多对话最后都会回到钱这个话题上,甚至当我们谈论教会和学校事务的时候,最后也常常会转到钱的话题上,似乎我们负担不起教会和学校的运转、似乎我们从来没有能使它们正常运转一样。
我们不偷盗,这意味着我们不一定会有很多财富。但我们不忧虑,因为我们从神领受财富,他应许说,我们若寻求他的国,这一切都必加给我们。
在这里有一个奇妙的互动关系。不偷盗、不索取,而是领受,这也意味着不可自留这些财物,而是要与他人分享,因为从神领受的,也要与人分享。这样我们就来到了第二点。
2.要分享,而不可自留
《要理问答》更深入地探讨了这一问题。神在第八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禁止偷盗。很好。但神又要求什么呢?我们仅仅不偷盗、不损人利己就够了吗?还是需要做更多?《要理问答》给了我们这段符合圣经的话:我不应该把从神那里领受的只留给自己,而是要与人分享。领受而非索取,意味着要与人分享而不是自留。
在这一方面,第一个要求是,“我要尽自已所能增进邻舍的福祉;当按照我愿意人待我的方式去待别人。”世人说:发现者守财,失财者哭泣;若邻居垮台,我们会得利;邻居的钱越少,我可能得到的就越多,我们首先要关照的,是我们自己!
我们当然要照顾好自己,要首先管理好自己的家庭,但我们也要为了邻舍的福祉和益处而努力。当然,我们是有局限的,《要理问答》说,“我要尽自己所能”帮助邻舍。
有时候我们不知道当怎样帮助邻舍,因为并不总是能看见他们的困境;有时候我们也必须因其要求错误而拒绝给予帮助。但只要我们能帮助——如果我们力所能及,只要我们可以帮助——如果这是合法之事,我们就应该促进邻舍的福祉。我们不应该管闲事,但正如保罗在腓立比书中所写,我们“要顾别人的事”。
有一点非常重要,“忠心依每日呼召而行,也要分给那贫乏的人”这些话也出现在了《婚姻祝圣仪文》中。我们结婚、建立自己家庭时,也要关心他人的需要。
这就是圣经所说的“基督的心”,他没有只寻求自己的益处,他降世,为的是给予和分享。他尽其所能地将最珍贵的东西,他的生命给了我们,献出了他整个一生,将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给了你和我。看看他放弃了什么吧。他原本富足,却为了使我们富足而变得赤贫。
对门徒说“你们的天父知道你们的需要”的那一位,不是住在豪华的城堡里,也没有很多存款,他说:“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
他全然贫穷。这并非因为他没有机会迅速致富,撒但曾经将世上的万国和一切财富都许给他,只要他敬拜撒但即可。但耶稣却对撒但说:不,因为我在神里面是富足的;我来不是要索取,而是要分享;不是要充满自己,而是要倒空自己。我们的主所关心的只有一件事,即他子民的救恩、他邻舍的福祉、他的神的荣耀以及神国度的到来。他的大热心是对神的国的热心。
你们记得基督什么时候发过怒吗?不是当捉拿他的人夺去他最后一件衣服的时候,而是当他看到人把他父的殿变成贼窝的时候。他勃然大怒,拿了鞭子赶那些人出去;当教会只寻求自己的利益,用来谋利时,他也勃然大怒。他被抓的时候悲哀的说,“你们拿我,如同拿强盗吗?”这位永远给予的人,却像强盗一样被捉拿。
分享而不是保留,这是第八条诫命的最高要求,任何低于这个标准的行为都亏缺了神的完美。在神里面富足的人自愿给予他人,而那些只知索取的人,则只想把所有都留给自己。许多时候我们会说自己没有时间、没有钱,但若是我们自己遇到了事情,我们就突然有了时间,也有了钱!
主对他的门徒说:你们是天国的后嗣,在神里面是富足的;又说,你们要变卖所有的周济人。他在这里是对那些已经几乎一无所有的人说话,就连他们也要为那些有需要的人变卖自己本来就少得可怜的物品吗?
如果我命令你们:变卖你们的财产,分给那些需要的人!你们会说:你一定在开玩笑!但这是主耶稣说的,所以我们不可忽视这些话。《要理问答》说,我们须忠心工作,以使自己能帮助有需要的人。主也说,如果帮助穷人意味着你需要变卖自己的(一部分)财产,就去做吧!初期教会确实是这样做的,他们把神赐给他们的富足与他人分享。
我们中间没有太多有需要的人,从这方面来说,我们蒙受了极大的祝福。直到现在,在我们教会中还是鲜有失业的人。总的来讲,我们有蒙神祝福的稳定的工作伦理,可以关怀有需要的人,可以传扬福音、维持学校,同时仍然拥有自己的财产,甚至能增值。这难道不是神极大的祝福吗?
但是我们是否也形成了强烈的占有欲呢?还是在别人有需要时愿意主动与他们分享呢?“索取并自留”的属世观念有没有影响到我们?我们最为关注的不是“钱、钱、钱”而是“祝福、祝福、祝福”! 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我们从来没有挨过饿!
如果想到这一点,我们就会发现,我们在神里面是富足的。我们蒙受了丰富的物质祝福,也蒙受了最大的属灵财富,承受了神的国。正如基督所说:“你们这小群……你们的父……把国赐给你们。”整个世界都是你们的财产,你们会同基督一起统管一切受造物。你为什么还要偷盗?
我们不要索取并自留,而要领受并分享!
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