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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道类型 要理问答
要理问答 主日44
圣经书卷 马太福音 腓立比书

主耶稣基督所爱的弟兄姊妹们:

《要理问答》在深入阐述了神所有的诫命之后,又从整体上阐述了律法的两个特点,一是我们不可能完全遵守律法,二是律法一直有效。《要理问答》希望我们明白,尽管我们不能遵行律法,但神仍然完全存留律法。

众所周知,我们不能完全遵行律法,这乃是常识。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都做了,但不管怎样努力,我们仍然有罪,仍然是败坏的。我们知道,世人都处于咒诅之下,这咒诅引发了一切灾难、疾病和死亡,我们自己也受到这些疾病的玷污,在今生没有任何完全可言。

18世纪,约翰·卫斯理带领的循道会主张基督徒在今生就可以达到完全。当时的改革宗教会立即指出:“不,今生不可能达到完全!”

因此我们承认自己不完全,在今生也不可能达至完全,这乃是事实。我们有时甚至以此为借口来平息我们良心的指责,对良心说:“对不起,我们本来就不完全。”我们每次参加圣餐时都会宣告:“我们领圣餐并非要宣告自己完全和公义;相反……”,我们不完全。任何人都不可认为,我们之所以参加圣餐,是因为我们是完全的。我们此生在地上不可能达到完全。

然而,需要指出,改革宗教义提到了“完全”的教义,这一教义是合乎圣经的,也是《要理问答》的问答114、115所讨论的主题。我们可以把“完全”一词当作本次证道的关键词。问114用到了这个词,说:“……能完全遵守这些诫命吗?”而115问的答案以“此生之后达至完全”结束。

我们不完全,这是事实;然而我们却应该完全,这是神的律法所要求的。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说:“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这段经文阐述了律法在我们生活中的极端重要性,我们绝不可轻视它。我把这两个问答归纳如下:

耶和华在律法中不断要求我们完全。

刚刚开始学习完全
这完全需要持续成长
这完全有确定的目标
1.刚刚开始学习完全
如果我可以把本主日内容称为“有关真完全的教义”的话,这一教义以承认我们的确不完全开始。《要理问答》这样问: “那些归信神的人能完全遵守这些诫命吗?”

这句话的措辞非常精准,有多个方面都需要注意。《要理问答》这里所说的是那些“归信神的人”,不是所有的人(并非所有的人都归信神),而是一群特别的人,即已经归信神的人。

归信神的人是哪些人呢?简明扼要地说,《要理问答》是教会和信徒的宣告,所以说,“归信神的人”是那些藉着爱向神归正了的人,也就是你和我。简单一点说吧,我们相信神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不是吗?我们相信神的律法是我们感恩生活的准则,不是吗?我们知道何为“归正”(旧人死去,活出新人,正如我们在主日33中所宣告的那样)。所以我不会怀疑你们是否归信了神,而是把你们看作已经归信神的人!使徒对教会说的也是一样,彼得说:“你们蒙了重生……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

让我们具体到个人,来深入思考这个问题:你和我,教会的成员,主耶稣的信徒,知晓悔改和更新的人,可以完全遵守这些诫命吗?

请注意,这个问题不是问:我们是否完全遵守了这些诫命,而是问:我们能否完全遵守这些诫命。就是说,如果我们愿意遵守而且也真心努力的话,我们能不能完全遵守所有的律法呢?我们可能达到完全吗?

这一回答的美妙之处在于,它没有说得更糟糕,好象我们从来没有做过任何好事,永远只做坏事似的。《要理问答》虽然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但它对整件事却采取了积极的态度。

“完全”是不可能的,我们要清楚大声地宣告这一点,即使“最圣洁的人”也不可能达到完全。

从这一点来看,似乎《要理问答》把归信之人(圣徒)分成了不同的等级。按照一般的理解,如果有“最圣洁的人”,那么也一定有一般圣洁之人和较为圣洁之人。真的有这样的划分吗?可以做出这样的区分吗?可以把教会成员按照一般圣洁、较为圣洁和最圣洁进行划分吗?这样的划分不会在教会中造成“我比你圣洁”的心理吗?

《要理问答》的目的不是要把教会成员分门别类,也不是要批评任何人不如其他人圣洁;但话又说回来,《要理问答》确实对信徒做出了不同的区分,确实有些信徒领受了更大的才干和责任,比其他人更有智慧和洞察力,因而必须成为大家的榜样。“圣洁”是指对神的奉献和委身,有些人会比其他人更忠心。因着神的智慧和主权的旨意,有些“圣徒”在救赎的历史上要比别人承担更多的责任,占有更重要的地位。我认为这里特指的是这些人。

我们举圣经中的几个例子。圣经说以诺与神同行,就是说,他与耶和华的关系十分亲近;亚伯拉罕被称为“信心之父”,这个头衔可不小;“摩西在神的全家尽忠”(来3:2);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使徒约翰是“耶稣所爱的门徒”(约21)。这些人在救赎的历史上作用非常重要,地位非常特别,他们与耶和华关系非常亲近,对神的事工表现出了极大的热心和努力。众族长、众祭司、众先知、众君王都是“最圣洁的人”,在许多方面成为云彩般的见证人。

以诺、亚伯拉罕、摩西、大卫和约翰只是少数几个例子,还有许多人都因侍奉神而受到我们的尊敬。但他们是否是“完全人”,从而地位高于其他圣徒呢?他们是否可以受到崇拜,就是说,人们是否可以求告他们的名、请他们帮忙,像罗马天主教所教导的那样呢?这些“最圣洁的人”是否组成了信徒中特殊的群体呢?

不是的,他们与我们一样,只不过是人,也曾犯罪跌倒,有很多短处,同样也需要神的恩典和赦罪之恩,需要耶稣基督的宝血!他们也曾跌倒,有时还跌倒得非常厉害。亚伯拉罕在埃及时曾经没有信心,摩西曾经极不顺服,大卫曾经与拔示巴合谋陷害人(这些只是几个明显的例子)。圣经没有掩盖这些罪,而是诚实、客观地提到了它们。我们必须效仿这些圣徒好的方面,但绝不可把他们当作偶像崇拜,而是总要因他们的善行把荣耀归给神。

《要理问答》说,即使最圣洁的人“也只是刚刚开始学着顺服”,这里的“顺服”指的是完全的顺服。就连最圣洁的人也只不过是刚刚开始学习顺服,最多也只是刚刚起步而已。

刚刚起步。这顺服看起来非常渺小、微不足道、软弱无比,极易分崩离析,也不能始终如一。我们永远不能因顺服夸口,而是要始终因神在我们身上做成这工感到惊奇。虽然我们在顺服神上刚刚起步,但毕竟已经开始了。

我们看见了什么?这些人因着神的恩典,倚靠从神而来的力量,为了神的荣耀,开始用整个生命服侍主。《要理问答》在说过“刚刚开始学着顺服”以后,接着说:“然而,他们立定心志,开始遵照神一切的诫命,而非部分诫命而生活。”

是的,虽然是刚刚开始学着顺服,但这却是一个决定性的、新的开始,信徒的生命完全被改变,有了新的方向、新的目的、新的希望。他们开始遵照神全部的律法而活,认识到整个律法都是有约束力的,他们整个生命的方向都改变了,不再遵行一部分诫命而忘记其他诫命,而是开始遵行神一切的诫命而活,因而有了全新的生命。

他们对主的委身不是肤浅的,其动机也不是错误的,他们是“立定心志”遵守律法,就是说,完全真诚地发自内心、以真信心来遵守律法。即使只是小小的开始,却也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重大开始。

当然,我们不是亚伯拉罕、大卫,也不是约翰,然而他们所做的,我们也必须要做,因为我们听见神吩咐说:“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全一样。”我们已经看见了基督完全的顺服,也正在照着他的形像被更新。摩西只是刚刚开始学着顺服,基督则做到了完全的顺服。我们必须说:他比亚伯拉罕更大,比摩西更信实,是大卫的子孙,是我们的主!我们活在基督里,因此对我们提出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开始学着完全顺服神?是否承认神全部的律法并应用在自己的生活中?是否所有的事情都调整了方向,因而生命中有重大的变化?如果想要达到完全的程度,我们就必须有这虽然微小但却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开始。

2.这完全需要持续成长
论到我们“完全”的第二个问题也同样重要:“既然今生没有人能完全遵守这些诫命,神为什么仍要求十诫被严格地宣讲呢?”

或许我们在听到《要理问答》对每一条诫命进行解释的时候,脑海中都会浮现出这个问题,你会认为自己无法遵守这律法,它的要求太高了,根本不可能达到!没错,对我们来说,律法的要求实在太高,每一条律法都是如此,整体来看更不例外。

既然没有人能遵守律法,那么宣讲它是不是无用之举呢?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难道不会令人沮丧吗?我们最近这些礼拜都在宣讲十诫,当你们走出教会时(如果你认真听了讲道),会不会有一丝沮丧,会不会对自己说:“根本不可能做到!”

我倒希望你们“破碎”地走出教会。没错,破碎。但不沮丧。我希望你们参加敬拜后以破碎的和忧伤痛悔的心来到神面前;但同时也受到激励,重新在神面前委身说:“主啊,是的,应该如此,也必定如此。”

《要理问答》说,律法必须被严格地宣讲。这跟牧师是严厉还是宽松、是严肃还是随和没关系。不管是何种情形,律法都应该被严格地宣讲,因为它有双重目的:“第一,好叫我们在今生愈来愈知晓自己的罪性,从而更迫切地寻求在基督里的罪得赦免和公义。”

我们都是罪人,本性上是有罪的,因而必须单单在基督里寻求罪得赦免和公义。是的,我们知道,但我们对这一点的认识到底有多深刻呢?我们是否能常常意识到这一点呢?还是有时候仅仅是口头上随随便便地承认而已?随口说“是啊,我是罪人”是否太轻易了?

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我们的罪性有多深,但也要牢记基督是我们唯一的公义,因此,我们需要律法“被严格地宣讲”。神希望律法藉着牧师的讲道在教会中、在我们的生活里完全得到高举。作为教会,我们要严格宣讲律法,不是因为这是改革宗教会的宗派性观点,而是因为我们必须始终对我们的罪性保持警醒。如果认识不到自己的罪,我们就会离弃神在基督里的恩典。

这里的关键词是“愈来愈”。“愈来愈知晓自己的罪性……更迫切地寻求……”“越来越”这个词表明持续不断地成长,意味着我们不可能达到完全,这一征程不可能结束,永远有提高的余地。

我们再次宣讲了《要理问答》对十诫的解释,藉着这些讲道,我们应当更认识到自己的罪性,又更迫切地寻求在基督里的一切益处,应当更认识到自己在亚当里被定罪,但在基督里被称为义。律法的宣讲一定会增加我们的罪疚感,但其目的不是要使我们有罪疚感,绝非如此,我们不需要这种感觉,而是需要认识自己的罪性,好使我们更多地看见基督的爱。如果我们没有更多地认识到这一点,那么只有两种可能性:不是讲道失败,就是你没有认真听。

《要理问答》说:“第二,好叫我们一方面求神赐下圣灵的恩典,一方面不断努力按神的形像被更新……”讲道应当能使我们越来越渴望完全,祈求神的恩典更多地临到我们。严格宣讲律法的目的,就是要使我们更多地认识罪,也更多地认识神的恩典。

现在我要问:讲道有没有使你长进?你的知识有没有不断增长,以至于每次离开教会时都会说:我比我原先以为的更糟糕,基督比我原先想像的更伟大!我必须继续改变自己,必须更迫切地祷告,因我知道自己在这条路上只是刚刚开始,必须越来越有所改变。

有另外几个词可以形容这一成长:启迪、建造。问题是:“对律法的宣讲是否对我们有所启迪呢?”这宣讲有没有使我们更加谦卑、感恩、更热衷于祷告、更立定心志要达到完全?讲道也可能有错误,没有任何讲道是完全的,主对牧者的要求很高;因为若不如此,会众就不可能以真信心接受律法的教导。

我们必须不断长进,因为不成长的人或东西是死的。不结果子,就没有生命,而死物会被基督除去并焚烧。若不成长并结出信心的果子,就是死枝一条,在神眼中是无用的。你要么前进,要么后退。同一篇讲道,既可能造就人,也可能使不悔改的心更为刚硬。

改革宗教会严格宣讲神的律法。我知道我应该讲的更清楚也更具体,但不管怎样,律法究竟被传讲了。主耶稣基督一次又一次对我们说:“你们要完全,要更完全。”你们都听见了,不是吗?

我们都知道,即使有所成长,也仍然不足,而且永远都不足。但一定要成长,因信知道最终一定会达至完全。我们来看最后一点。

3.这完全有确定的目标
主日44的内容以“直到此生之后达至完全”结束。在今生,我们的顺服只是刚刚开始,需要持续成长,总是有不足,总是有提高的空间,但此生之后,我们必定会达到完全。

《要理问答》没有把这一目标描述为敬虔的“愿望”,我们今生之后可能达到,因为那样就会把这个目标看作是可能的目标而不是确定的目标;我们对这一目标能否实现就会打上问号,而不敢将之作为我们欢呼的理由。对信徒来说,这一目标是确定的。

保罗写给腓立比的信徒说:“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腓3:12)保罗坚信,这一目标一定会实现。

我们可能达到完全吗?一定会的,我们相信一定会,因为神是这样应许的。我们属于耶稣基督,他使我们成为他的民,而他的完全和荣耀也成为我们的。今生之后,在身体复活之日,他必将完全赐给我们,也赐给神的所有儿女。

这真的值得期盼,但也需要为之付出努力。在地上,在今生,不管有多少长进,我都永远不可能完全地服侍神,永远不能说我“完全”了;在今生,我们的生命总是起起伏伏、跌跌绊绊,仍然是“破碎”的。即使在基督里得了医治,伤疤仍然存在。在今生,肉体的软弱永远不会消失。

目标非常明确:达到完全!但靠我自己绝不能达到,而是经常反其道而行之。但基督是“我们信心的创始成终者”(来12:2),他吩咐“你们要完全”的同时也应许说:“你们一定会完全。”必有一天,你们要与神所有的子民一起,永远服侍神,完全奉献,完全热心,没有瑕疵,也不会再被玷污。

我们相信我们所有的罪都会被赦免、生命会完全得更新;我们盼望成为完全,这一盼望是确定的,一定会实现。宣讲律法时也要宣告神的应许:他要使我们成为完全。知道有一天将不再绊倒,将为主活在完全中,这是多么大的鼓励啊。有了这一确信,我们现在可以结束十诫的系列讲道了;有了这一确信,我们接下来要开始学习主祷文。我们有确定的目标,就是要成为完全。

主耶稣说:“你们要完全。”我们会因为自己不完全而悲伤,“主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但这种情形正在改变,主正在做工。尽管我仍然有很多缺点,又常常失败,但他做工,使我成长。他赦免我的罪,又更新我的生命。他是葡萄树,我们是枝子,他使我们结果子。最重要的是,他确定无疑地应许我们说:我必把你们作为毫无瑕疵的新妇带到我父面前!

基督要把教会带到父神面前,并要骄傲地说:看,我完美的新妇,这将是怎样的一天啊。我是完全的?是的,在基督里成为完全,并永远为荣耀神而活。

让我们活在这一盼望中。

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