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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正确地理解这节经文的教训,我们就必须从它的历史背景和上下文中去解析这句话。希伯来书是写给犹太基督徒的,也就是说这部书的第一读者是非常熟悉旧约圣经的犹太基督徒,圣约的子民。使徒保罗写这封书信给这些犹太信徒,是因为他们受到引诱,信仰开始动摇,有回归犹太教的危险。所以,在这封信里,保罗告诫他们:旧约不过预表新约,新约乃是神实践在旧约所应许的话,神的应许仍然完全确实可信,所以作为圣约的子民,他们务要坚持原有的信心与盼望,不可退后动摇,必须要在这属灵的争战中坚忍到底,尽我们的圣约责任和义务。否则,就会像当年在旷野中悖逆的以色列人一样,受到神的审判(圣约的诅咒)。

根据这个背景, “故意犯罪”指的是变节叛道之罪:就是第29节所讲的“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 ”;犯这罪的人,就是“舍弃正直的路,行走黑暗的道,欢喜作恶,喜爱恶人的乖僻。”(箴2:13-14)他们背叛圣约,拒绝圣约记号的印证。这等人实际上就是那些并没有真正悔改的人。他们的结局就是下地狱,但是,不是因为神没有给他们机会悔改,而是他们甘心故意地自绝于神。神之所以这样重罚这些悖逆的子民,乃因为他们是“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份,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他们“若是离弃道理 ”,就是放弃、不再相信基督耶稣这位唯一的中保为我们所成就的赎罪祭,那 “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 因为这样就等于“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 (来6:4-8)

综上所述,我们可看到从神得到的恩典越多,神对我们的要求就越多、越高;若不顺服他,他对我们的惩罚也就越严厉。所以,不要以为受洗加入了教会,成为了圣约的子民,我们就进了保险箱,以为无论你做什么,最终你都会进入天堂。如果我们不是真心悔改、归向神,而是背叛圣约,那么,等待我们的将是神对我们的审判和在地狱里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来10:31) 还有一点请注意: 这节经文不是在讲有关拣选的问题, 即一次得救, 就永远得救。 它不是在谈论一个真正得救的基督徒是否还会丧失他的救恩。它只是告诫我们作为得到了神全备启示的圣约子民, 我们一定要守住圣约, 不要明知故犯的背叛神;否则, 圣约的诅咒就会临到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