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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基督徒网络团契
作者 Dirk Boersma
证道类型 经文证道
圣经书卷 哥林多前书
阅读经文 哥林多前书4:1-7
证道经文 哥林多前书4:6-7

主耶稣基督里的众圣徒:

我不止一次听人说过:“现在有这么多的教会,各自以不同的方式传讲真理,我已经不知道到底哪个是正确的。谁又会知道呢?” 你可能会碰到另一些深信自己正做着正确事情的人。他们说:“神跟我说话了,让我这么做。”然后他们就去做,并深信这是神的旨意。

你如何回答呢?你是否只能说:“我的观点是正确的。虽然我们教会的传统确实很古老,但你这些观点不过是现代人的误读罢了”。你可以用你们传统的悠久或者跟你持同样观点的人数为依据来辩论,但你依然没有解决问题。大众的观点有可能是错误的。前人可能犯了个错误,却被当作传统而延续下来。你如何能发现那些错误呢?你又如何肯定你认识真理呢?

对于“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喜好的自由”这种问题,难道也是没有答案的吗?对大多数人来说,什么最有说服力,什么最符合他的生活方式,什么就是最好的。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你如何能断定孰是孰非呢?

神在圣经中已经说过这个问题。他不希望他的教会在黑暗中摸索、猜疑、挣扎。保罗教导我们,基督教会最基本的准则是:“不可过于经上所记”。

  1. 这是教会的根基
  2. 这将带来合一

1.这是教会的根基

我们的社会充斥了各种合同和法律文件。比如,你在电脑上安装软件之前,要先点击按钮同意接受那些你可能读也没读过的许可协议。五花八门、包罗万象的个人或公司间的契约,它们到底有何用处呢?用处在于,万一有什么分歧,你可以有书面文件做依据:“这是我们达成过的协议,你可以看这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写在纸面上的东西是固定且安全的。你可能比较熟悉“铁板钉钉”的说法,意思就是不能改动了。写在书面上、经过签字的契约是合法、有约束力的。当法官要裁决某个法律案件时,所写下来的条款比其他任何口头的承诺都有效力。因为写下来的才算数,可以经得起任何检验。

当保罗说“不可过于经上所记”时,其含义也相似。“经上写着”(“It is written“)这句话在圣经中经常出现,有几次出现在旧约中,指的是律法。但更多是出现在新约中,指当时仅有的旧约部分。当耶稣和门徒们用“经上写着说”(“It is written”)来指旧约时,他们的用意是,要声明所发生的事是成就神先前说过的应许。耶稣所做的事早已在先知书和律法书中宣告过了,提及这些事情的时候就会用到“正如经上所记”(“As it is written”)。

这些字眼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更加强烈。也许你还记得耶稣在旷野受撒旦试探时的反应。每次他都拒绝撒旦的诱惑,并且反驳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接着又是‘经上记着说:不要试探主你的神’”。他最后说道,“退去吧,撒旦!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对于这一切的试探,他都是用神在旧约中的话来回应,把它看作是人唯一的、最高的权威。

因此,我们不应当对保罗的断言感到惊讶。它与耶稣的教训是一致的:神的话语对每个人和教会都是有权威的。如果“过于经上所记”而跟从别的规条、观念或原则,那么意味着你将神的权威置之不理,其实就是否定神话语的权威性。所以,“不可过于经上所记”,这个原则就是教会的根基。

保罗提醒哥林多教会这个基本准则,这样的提醒是非常有意义的。也许你知道保罗不得不纠正、指责这个教会,因为他们看不起他,并且自以为很有悟性,很现代。而保罗并没有摆出自己的身份并诉诸使徒的权威来为自己辩护。他在4:6的话说明他也遵守他要哥林多教会遵守的同一准则。在教会中,使徒、长老或者牧师都没有特权,律例规章对他们与其他人是一视同仁的。

根据第4章6节,保罗和亚波罗在哥林多建立教会时遵守了这一准则。这是教会建立的根基:即在旧约里所写下的神的话语,在耶稣基督里成就了。基督是房角石,教会建立于此根基之上,并倚靠他的救赎之工。因为他是主人,是我们的主,所以他决定教会的目标,以及如何实现这些目标。基督的旨意与神在旧约中所显示的旨意是完全一致的。

这就是保罗和亚波罗所立下的根基。当他们传福音时,他们也同样遵守从基督那所领受的和圣灵所告诉他们的一切。他们没有跟从当时流行的希腊思想,随波逐流;没有试图取悦哥林多人;没有在福音上添加自己的见解,标新立异,为自己聚集一批拥护者。保罗和亚波罗教导的内容和方式有惊人的相似,他们给教会立下了同样的基础:不要过于经上所记,而是传讲神的旨意,宣讲神的启示。

经文第4章6节是对第4章1-5节的总结:“我拿这些事转比自己和亚波罗。”他将自己在教会中的责任比作是管家,神已经将他奥秘的事托付给了这些使徒,就是耶稣基督的福音,他的受死和他的复活。他们的责任就是让世人知道这个奥秘。管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忠心地执行主人的吩咐,而这正是主人评价其工作的关键。

圣经已经记载了神对使徒和后续的传道人,以及历世历代教会的命令。这命令已经被写下来了,所以每个人都可以读它,并弄清神对教会的旨意。我们就像管家,没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改变和扭曲这个旨意。我们也不可以根据当时的环境或随后不同的文化而对神的命令妄作解释,以致在教会里有另一种教导、另一套目标。

但圣经是这样清楚易懂的吗?难道以多种不同的方法解释圣经有什么不对吗?

我们先别急于回答这个问题。首先,看看彼得在彼得后书1章说的话:凡经文中的预言是没有出于私意的。这就是说预言不是先知编出来的信息。这一点也用于我们要如何解释他们的预言上:我们不能凭自己的喜好来理解。是说话者决定其话语的意思,而我们没有权利把自己的意思加进去。

这就是为什么归正教会为解经规定了以下原则:以经解经,即用经文甲对照经文乙。我们绝不可以断章取义。圣经读者决不可以象口技演员那样在原文外随意加减。“不过于经上所记”意味着,如果我们想弄明白圣经的某个部分,必须把整本圣经都考虑在内。神不象那些哲人先贤说些只言片语的话。圣经是前后统一的整体,是由同一位作者──圣灵所默示的。因此,我们若发现某些地方意思不太明确,可以参照其他的经文来理解。我们不可将自己的思想强加进圣经里。

如果我们遵循这个准则,就是遵守神的话语。他已经在圣经中明确地阐明了自己的旨意,要求教会听从、顺服。教会已经领受了极大的特权来做神奥秘的管家,这个奥秘就是耶稣基督的福音。只有遵守他的教导,我们才能将教会建立于这个根基上,并守住基督的教会。

由于神对教会的命令已经明确记载下来了,那么我们会惊讶于有这么多种对教会不同的看法,并且众教会又遵循着各自不同的传统。我们面临的试探就是想把教会当成商业来运作。我们设定自己的目标,然后寻找达到这些目标最实际的方法。我们找出什么行得通、什么最有效,然后就把这些当成是自己应该做的。

基督徒应该依照圣经来确定符合圣经标准的教会目标,但依然可以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去实现。然而,即使在我们所选择的方法上,我们仍然需要服从神的旨意。给你举一个实际的例子:既然我们知道是圣灵使罪人信服,并使他们悔改,我们就没必要施加压力迫使他们悔改(如呼召人们到台前决志)。有多少人当初上台只是迫于同伴的压力,没想到意识到这点后,他们又得回到台上再决志一次呢?因为当初的决志并非发自内心!

我们也不能以雄辩,或是个人魅力,或是强有说服力的演讲来让人信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袖手不管,说:“好吧,我们都留给圣灵去做吧”。不对,圣灵已经将神的奥秘付托给了教会,并要我们传讲他的话语,所以我们必须参与其中。

2.这将带来合一

遵守这条教会的基本准则将会带来可见的效果和实际的结果。保罗责备哥林多教会,因为他们骄傲。这从他们吹捧自己喜欢的领袖,分门结党就可以看出来。正是因为这种态度,才使得教会内部纷争,弄得四分五裂。

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多么奇怪啊。因为保罗强调说亚波罗和他自己都遵循着同样的原则,就是这个基本准则。他们在行为和教训中也的确有着惊人的相似。虽然亚波罗是希腊人,是在亚历山大受的教育,而保罗是大数的犹太人,受教于拉比迦马列,但是因着他俩都顺服神的话,所以立下了相同的基本准则。他们之间从不争竞,从不试图引人归己。

尽管他们做事有这样的相似与合一,在哥林多教会中居然还能形成互相对立的两派,一派属保罗,一派属亚波罗。如果他们真正理解这两人一直以来的所作所为,就一定不会有当时的分门结党了。

今天的情形也是一样。不管传道人的性格、背景、讲道风格、待人接物的方式有多大差异,他们都应该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他们的教训都必须相同,都必须遵循这个基本准则,在同一个根基上建造。跟从一个传道人,为着他个人的缘故而离开教会是完全错误的。

当时是怎样的情形呢?是哥林多人变得骄傲了。他们不接受神藉着使徒所传讲的真理,反倒声称他们有独到的见解。希腊的哲学家们有一个共性:真理来自对世界的思考和对常识的推理,是通过你自己的努力来达到的。当你一旦拥有,就可称为自己的成就;继而,让人们追随你、仰慕你。这就是哥林多人的做法,他们也是这样对待其领袖的。突然,他们觉得亚波罗远比保罗有趣多了,而随后的传道人也令人印象更深刻。

骄傲决不能带来合一。在当地教会中,骄傲总会带来分歧和纷争。你开始宣扬自己的观点,想得到认同;你想要大家听你的,却拒绝承认别人的观点比你的更好。你的自我开始膨胀,认错就意味着失败!一旦你将神的话语这一根基置之脑后,你就会发现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种不同的观点。教会里再没有什么可以约束的,也无法再有共同的方向和目标,因为都只是某个人的观点而已。

然而,当我们都遵从这一基本准则时,就会发现我们越来越进入更深的合一。你就会从自己的琐碎小事和个人的喜好中解脱出来,不再醉心于为自己的观点寻找舞台或为自己聚集人气。

在教会里是这样,教会之间也是这样。如果有一个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教会,解释这个完全会让非信徒和正在寻找方向的新信徒感到困惑的现状,那就是:传道者开始传讲自己的观点。人们开始跟从流行的观点而不是圣经。圣经的基本准则被违背了,也许只是被悄悄地丢弃、忽视;也许是受到公开的反对或被称为过时。在这两种情况下,教会都会走偏了,开始把会众带往一条不同的路。继而,就有了五花八门的教训和不同形式的教会,就跟世上有各种观点和思想一样,而合一就此告吹。

我这周读了一篇讲道,是1944年在荷兰发生的大分离之后不久的一次讲道。这是Schilder教授在一个刚刚脱离联盟大会决议的教会中的第一篇布道。联盟大会将自己的意思强加给教会并对地方教会滥用权柄。Schilder教授用这几节(林前4:6-7)作证道经文是很合理的。“不可过于经上所记”,不可用你自己的观念束缚人的良心,而要顺服圣经。我们的教会规章遵从这一基本准则,它声明除非证明联盟大会的决议与圣经有冲突,否则我们将接受。因为只有经上记的话才对教会有约束力。

那种随己意的态度实质上是骄傲,是一种罪。骄傲与谦卑和顺服是对立的:骄傲要求自我被满足,我要被认可、被重视。因此,骄傲是恩典的大敌。这个意思在保罗的其他话中也十分清楚。 “免得你们自高自大,贵重这个,轻看那个。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 “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教会唯独因着恩典而存在。我们从基督那里得到了本不配得到的一切。“领受”一词意味着承认不是你做成的或创造的这一切,只是因为有人把它放在了你手中:就是耶稣基督你的主,藉着在十字架上受死为你赚得的。

当教会开始把人的注意力引向自己时,当人们开始为自己的才干和成就自夸时,教会的形象是何等的扭曲啊。如果你的牧师在那里是要人跟从自己,想让自己受欢迎,那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教会啊? “唯独圣经”这一原则与另一原则——“唯独恩典”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一点突出的是,这两条原则都在宗教改革时期被重新发现,于是教会重新调整方向,再次归回到基督救赎之工的坚实根基上。我们的存在归功于他。他教导我们说,我们像枝子连于葡萄树上:“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

尽管教会的合一会因为我们违背这一基本准则而丧失殆尽,但是就算我们遵守了这一准则,教会也不会立即自发地生出合一,因为这需要一个成长的过程。我们会发现各人对事情的看法各有不同,我们可以忽略这个不同而表现出合一,这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或者我们拒绝考虑任何差异,就像现代人所说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有各的道理,谁也不比谁强!”。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就已经接受了另一个原则,也就是允许教会纷争离析的存在。这种个人主义绝不会把教会导向合一,不会带来对圣经的顺服,也绝不会荣耀基督。它只是突出我们自己,炫耀我们自己的观点,为骄傲留余地。

如果我们在某些事上意见相左并觉察到彼此意见不合,就需要把我们的观点与圣经相对照。看看我们是否缺漏了什么?当亚波罗开始传道的时候,他是充满热诚地传讲基督,但却疏忽了福音中一个重要的部分。他只知道约翰所施的洗礼,却不知道耶稣所施的洗礼:即圣灵的洗。保罗的两个助手——百基拉和亚居拉,邀请他到家中,将神得道给他讲解更加详细。

让我们问问自己:我们有多少次是安于有分歧的现状,而认为分辩是毫无用处呢?我们将别的观点奉若真理,好像它们出自圣经一样。当然,你自己也需要敞开胸怀来接受更正,不要认为自己始终是正确的。但这一切的标准应该是圣经以及我们合一的这个目标。当我们有分歧时,就应该更加深入地学习圣经,同时祈求圣灵赐给我们亮光能明白他的话语。“不要过于经上所记”,也意味着我们不能将一些经文括上括弧,并声称这些经文是不太重要的,可要可不要的,好象我们可以不必认同这些内容。

顺服───这个基本原则给了我们这样一个任务:我们需要继续祷告并查考圣经,不要以自己的意见为傲,或漠视别人的想法;而要建造在这个根基上,祈求合一,并积极地向着这个目标努力。这样我们就还有盼望。我们不是在面对数十上百个不同意见时束手无策,而是在这个独一的根基上找到我们彼此的位置,这根基就是神永不改变的话语。“经上所记”───这告诉了我们神的旨意,概括了神对我们的教导,并指出了我们未来的方向。我们能有平安,可以信靠他,这激励我们通过顺服神来建立教会。

让我们一起来唱诗歌40首:教会独一的根基是主耶稣基督。虽然有时内争分裂她,但教会盼望神成就他的应许,并与他联合。这就是神对教会的应许:要忠实守信,不要过于经上所记的,而要顺服他的旨意,并为他的恩典感恩。

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