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稣基督在“最后的晚餐”结束以后,在犹大带人来抓他之前,带领门徒来到一个名叫客西马尼的地方祷告(太26∶39,可14∶32)。耶稣此次祷告的内容在四福音书里都有记载(太26∶36-45,可14∶32-42,路22∶39-46,约12∶27)。主耶稣知道很快他就要被卖,且被钉上十字架。耶稣不仅看见了神对罪审判的怒火的烈焰正向他倾倒下来,也同时感觉到了那烈焰的灼热;因此耶稣当时是惊恐、忧愁、极其难过,几乎要死的(太26:37;可14∶33-34)。于是,他重复祷告了三次,祈求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太26:39) 主耶稣如此恳切地祷告,以至于他的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路22:44)。
“这杯”象征着极深的忧伤和痛苦,它是指那位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即赎罪祭),以至圣父转脸不看他的痛苦(见27:46;林后5:21)。“这杯”原本是我们要喝的,但天父差遣他唯一的儿子耶稣基督来到地上,就是要代替我们喝这杯,也就是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而受死;所以,这杯就是指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因此,“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的意思是:我天上的父啊,如果还有其他的途径可以来完成你对你的选民的救赎计划,就求你不要叫我经历那在十字架上的死。在此时此刻我们看到耶稣作为一个完全有血有肉的人,人性的局限性使他不想去经历那被父神离弃,且死在十字架上的痛苦。但是,39节的后半句告诉我们:耶稣最后乃是按着天父的意思,而不是照他自己的意思。由于“耶稣必须要经历十字架的痛苦 ”是天父的旨意,对天父百分之百的顺服又使得耶稣甘心乐意地走上了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