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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宗教会三项联合信条的第三个信条是《多特信经》,又称为《反对抗辩派的五大点》。《多特信经》在1618-1619年的改革宗多特大会上被采纳。多特大会是一次国际性的大会,与会代表主要来自荷兰改革宗教会,另有27位来自其他国家的教会。

多特大会的召开是因为阿米念主义的兴起和蔓延严重干扰了改革宗教会的信仰。荷兰莱顿大学的神学教授阿米念和他的追随者们背离了改革宗信仰,教导他们的“五大点”:神预见有些人会信而拣选他们;耶稣为所有人付上了罪的赎价;人的败坏不是全方位的;神赐恩典,但人可以选择不接受;信徒有失去救恩的可能。多特大会对阿米念所教导的这五点予以驳斥,驳斥的内容记录在《多特信经》中(正是这个原因,《多特信经》又名《反对抗辩派的五大点》)。大会同时阐明了改革宗教导的五大点,即无条件的拣选、特定的救赎、人的全然败坏、不可抗拒的恩典和圣徒永蒙保守。

《多特信经》的每一项都包括正反两方面的观点,一方面陈述改革宗的正确教义,一方面驳斥阿米念主义的错谬。尽管在结构上它只分为四个部分,因为第三、第四项被合并成了一项,但我们还是说《多特信经》有五项教义,第三个部分通常被称为第三/四项教义。改革宗教会的所有圣职人员在就职前都必须签署文书,认同《多特信经》、《比利时信条》和《海德堡要理问答》这三大联合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