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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道类型 要理问答
要理问答 主日43
圣经书卷 以弗所书
阅读经文 以弗所书4:17-32

主耶稣基督所爱的弟兄姊妹们:

在论到生命、婚姻及邻舍的财产以后,耶和华神在第九条诫命中谈到了邻舍的名声。这条诫命不只是禁止说谎,也特别禁止毁坏“邻舍的荣誉和好名声”。

我们必须明白,“真理”和“谎言”从来都不是抽象的,而是总处于一定的关系之中的。真理是指彼此以忠诚和信任相待。没有真理,彼此之间就不可能信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会遭到破坏。

这是一条普遍的真理,但在教会中却有特别的力量。保罗写信以弗所的信徒说:“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弗4:25)我们在基督里属于彼此,因信互为弟兄姊妹,有着特别的关系,这种关系不应该被谎言破坏。

教会必须完全为真理掌管,因此,所有的成员都必须喜爱真理。这是我对本主日内容的归纳。

耶和华在第九条诫命中吩咐我们喜爱真理。

必须把真理说出来
但无需总是说出来
1.必须把真理说出来
《要理问答》说,“无论在法院,还是在其他任何地方,我都要喜爱真理。”这句总结之言清楚地向我们表明,这条诫命的真正用处,首先是用于在法庭上作证时。

这条诫命涉及到作证供或证人。你可以作见证保护他人,这意味着你希望维护那个你认为受到了不公对待的人,因而说出真理;但你也可以作见证反对他人,而这一角度正是这条诫命特别考虑的。也就是说,这条诫命所关注的,是作见证陷害邻舍这方面,即作证证明邻舍犯了罪。

我们需要明白,在古代以色列,“证人”的作用比其在今天的司法体系中要大得多,那时,证人多多少少像法官,如果法官因为证人的见证判定嫌疑人有罪,那么证人应首先执行惩罚;如果犯罪之人被判用石头打死,那么证人要扔第一块石头。主耶稣基督也说过“扔第一块石头”这样的话,这乃是提出诽谤性证据的证人的任务。

这条诫命不是说我们绝不可作见证反对我们的邻居,而是说,我们必须说出真相,但关键在于,我们绝对不能作假见证,绝对不能!见证关系到生或死、自由或囚禁,因此,为了邻舍得到公正对待,我们必须说出真相。

圣经记载了多件作假见证谋害邻舍的例子。我想到了亚哈王的妻子耶洗别,她设计陷害拿伯,叫当地的长老贵胄找来两个匪徒,控告拿伯说:“你谤渎神和王了。”(王上21:10)这一控告没有半点事实。另外一个例子是犹太人的官长作假见证控告基督,马可福音第14章第56-57节说“因为有好些人作见证告他,只是他们的见证各不相合。又有几个人站起来作假见证告他……”圣经称为“那诚实作见证”的基督,却被卑鄙小人以虚假、互相矛盾的见证定为有罪!

必须指出,假见证背后往往有见不得人的动机。人们常常因为利益而作假见证,或者是因为接受了贿赂,或者是受到了别人的压力,或者他们自己可以将邻舍的财物据为己有。不管怎样,作假见证的人都是以其邪恶的见证提高自己的地位,增加自己的财产的。作假见证的主要原因有接受贿赂,来自同伙的压力和帮派斗争等几种。为了个人私利、维系友谊或其他动机(这动机本身可能并不坏)而撒谎通常是假见证背后的动机。

有时候,我们会被召到法庭上作见证。而我们知道,我们的见证分量很重。在其他一些场合,我们的话语也同样有份量,因此我们必须确保所说的确实都是事实。因为圣经和《要理问答》都说,主恨恶假见证和撒谎的舌头,憎恨一切的谎言和欺诈,以之为魔鬼的做为。

谎言和欺诈是魔鬼的做为。《要理问答》在对十诫进行解释时,没在任何其地方提到魔鬼。难道魔鬼不在所有罪的背后吗?他当然在,但说谎和欺诈实在是魔鬼如假包换的特点。说谎恰是魔鬼用来使自己诡计得逞及反对神的国度的方式。主耶稣曾评论魔鬼说:“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4)

早在伊甸园中,魔鬼就曾经作假见证反对神了,他狡猾地歪曲了神的话,并诋毁神,把谎言带进了世界,使之成为人与神之间、人与人之间永久性的破坏力量。主耶稣说,那些作假见证的和说谎欺骗人的,都是魔鬼的工具,是恶者的子孙。可见这罪有多么严重!魔鬼知道谎言的力量,知道欺诈会带来什么后果,使用他的计谋的人就像他一样。

因此,《要理问答》强调指出,违反这条诫命的罪处于“神忿怒的刑罚之下”。启示录第21章在说到哪些人不能进入新耶路撒冷时,“一切说谎话的”也被包括在内。那些喜爱魔鬼的做为、一辈子都欺诈、以牺牲真理和邻舍的名声为代价的人,与神的国无份!

耶和华要求我们说真话,即使会受到指责也必须这样做。如果我们该受指责,就须坦然接受。我们必须喜爱真理,诚实地述说、承认真理,不改变事实真相,不怀有自私的目的,而是必须如实述说。

“爱”和“真理”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两者总是如影相随,正如仇恨和谎言如影相随一样。我们所说的“爱”,是基督般的爱,是圣灵更新的结果,是最高级、最恒久的恩赐,是基督浇灌在我们心里的,所以我们开始憎恶谎言和欺诈。在哥林多前书第13章中,保罗在谈及爱的大能时说,“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基督徒只有在公义得到伸张、真理得到维护时才会快乐,在邻舍受到错误指控时他不可能高兴,而是会尽力保护和促进邻舍的荣誉和好名声。他这样做不是因为邻舍有多好,值得他这样作,而是因为基督的爱驱使他,而真理从这爱中流出。真理不能容忍对任何人不公、不义,哪怕这个人是你的敌人也不例外。

爱和真理之间的关系就像心和舌头之间的关系一样。舌头说出的是心里最深处的想法。如果心里充满了仇恨,舌头就会吐出谎言和不实的指控;如果心中充满了爱,舌头就会随时流淌出真理。

在以色列,作假见证陷害邻舍也是大罪,耶和华说:你们是圣约的国度,所以彼此当秉公行义。在今天由信实的见证人耶稣基督统管、又由真理的圣灵掌管的新约的教会中,就更是如此了。如果世上有任何人彼此之间当述说真理的话,就应该是我们这些藉着基督的宝血互相成为肢体的人,因我们同有一洗、一信、一位天父。

这个世界上到处都充斥着谎言,发现什么是真正、清晰的真理实在太难了,就连“大实话”(The Plain Truth)这本杂志都充满谎言。与世上其他人一样,我们在自己的生活和家庭中也常常说谎,在周围织出谎言的网来保护自己,也会戴上假面具。我们容易在控告别人的同时,自己却犯同样甚至更严重的罪,常常盯着其他人的罪不放,却千方百计忘记自己的罪。

有时候我们也会为了自己的益处而滥用与别人有关的事实,这就是我为什么说“必须把真理说出来,但无需总是说出来”的原因。下面我们来看这一点。

2.但无需总是说出来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特别是指在法庭上作证时“所说的必须是真理、事实”,但是当邻舍的荣誉和名声需要保护和促进时,我们也必须说真话。这就意味着,有时候为了真理的缘故,为了邻舍的益处,我们必须站出来说话。

但这同时也意味着很多时候我们不应该说话,即便是真相也不当说!我们无需在每一个场合、对每一个人都不加区分地将真相说出来。“沉默是金,开口是银”不仅仅是人的规定,也是圣经的智慧。如果我无美言来评论邻舍,那么干脆就什么也别说。有些关于邻舍的坏事即使是真的,我也不当传播。假见证不仅仅指你说了什么(不管是否为真),也包括你为什么要说,是怎么说的,什么时候说的,“假”也指我们说话的方式和目的。有时候,有人所说的话即使是真的,但仍有可能是彻头彻尾的假见证,因为其目的是罪恶的。

传道书说:“静默有时,言语有时。”是的,有时候即使很多话可说,也应保持沉默。箴言说:“寡少言语的有知识;性情温良的有聪明。愚昧人若静默不言,也可算为智慧;闭口不说,也可算为聪明。”(箴17:27-28)雅各书也说,控制住舌头,就能控制全身;舌头是野火,“是不止息的恶物,满了害死人的毒气”;“我们用舌头颂赞……又用舌头咒诅……”

有时候我们必须保持沉默。我想到了主耶稣基督,他受审时被问到了门徒的情况,他什么都没说。他可以说他们很多坏话,因为他们全都离弃了他,但是他什么都没说。他保持沉默,是为了维护门徒的名声,保护他们的性命。

《要理问答》提到了一系列所说的话可能是真的、但却不应该说话或不应该这样说的例子,比如说,流言蜚语。“流言蜚语”一词来自表示“教父”或亲戚、朋友等含义的词,这些人知道我们的一些事,也能传播这些事。谈论我们最多的往往是我们的家人和朋友。传道书第7章说:“人所说的一切话,你不要放在心上,恐怕听见你的仆人咒诅你”(21节)。没错,最恶毒地攻击我们的人可能是我们最亲近的人。

“流言蜚语”指无休止地议论他人,这种议论常常包括一些没有根据的传言,有时候是真实可靠的,但绝大多数时候只是部分正确,未经证实就开始传播:“你听说过某人某事没有?”结果是,故事越来越离谱,少许事实变成了许多谎言。

“流言蜚语”常常会导致未经查问就轻率地定人的罪。听见关于某人的不好方面就说:“一点都不奇怪,早在我意料之中,我知道她。奇怪的是,这事现在才发生。她家的每个人都怪怪的……”我们可能会非常自义地说:“某某人做的事情太可怕了,简直让人恶心。”我们说这些话之前并没有考察传言是否属实,是否真像别人说的那样。毫无根据地相信并传播有关别人的坏话,就违背了这条诫命。

“诽谤”意指以谎言或半真半假的话故意破坏别人的名声,好使自己从中得利。“诽谤”是与“保护并促进邻舍的荣誉和好名声”截然相反的。我们有多少时候以传播邻舍的坏话为乐呢?以为这使我们自己看起来更好、自我感觉更优越?

我们无需总是把真相说出来,至于半真半假的话或未经证实的谣言,就更不要随便传播了。我们为什么常常会在明知不能对他人带来任何益处的情况下还不由自主地议论他们呢?

流言蜚语在教会中是大罪,会带来极大的破坏,导致不理解、不信任,会摧毁教会应有的爱,打破曾经坚固的关系。本应是传讲真理之地,对真理的讽刺却开始占上风。如果除去流言蜚语,我们对彼此说过哪些有真价值的话呢?我们真的是建造别人的名声,还是常常自吹自擂?我们维护别人的荣誉,还是标榜自己?许多时候,如果刨去所有的流言蜚语、论断和诽谤,我们的对话内容就所剩无几了。

但假如真是这样的话,我们可以用其他内容来填充我们的对话,可以谈论信仰的喜乐及其带来的富足,谈论如何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的呼召,以及如何安慰那些需要安慰的人等等。

圣经说“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必要时我们必须 把真理说出来,但假如每一个熟悉我的人都把我的一切向别人合盘托出,这该有多么恐怖啊?假如我们的配偶、孩子或朋友将我们说过的话传播出去,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呢?我们的名声不会大大受损吗?我们不会大大羞愧吗?有谁比家人和朋友更知道我们的弱点呢?这样做可能会使听的人对我们留下片面甚至是错误的印象,这样做也违反了耶和华的诫命。即使我们述说的是事实,都可能是作假见证,因为我们无需总是把事实说出来。凡事都有时,沉默有时,用爱遮盖邻舍的罪也有时。我们如果爱邻舍,就不会揭露他的短处,而是会传扬他的长处。

我们在议论别人时必须言语柔和、宽宏大量,若是可能不必要地伤害邻舍的名声,就必须学会保持沉默。有人说,最糟糕的不是神的审判,而是人的审判。这当然不是真的,因为神的审判才是最可怕的,但神对我们的审判常常比我们对别人的论断更有恩典。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上面那句话是对的。神不轻易发怒,而是恒久忍耐。我们圣餐之后认罪时说,他不常责备我们,就是说,他并不总是发声责备我们,而是用他儿子的宝血洗去我们的罪。我们对别人的定罪和论断通常过于绝对,不留任何余地,但耶和华记念他的怜悯。永远不停地控告的是魔鬼,但我们在天上的中保耶稣基督,为我们辩护,而不是反对我们。他永远述说真理,并在天父的宝座前遮盖我们的罪。

我再次想到了保罗在以弗所书中所说的话:“生气却不要犯罪”;我们不要积攒忿怒和怨恨,因为这样会给魔鬼留地步,“一切苦毒、恼恨、忿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弗4:31-32)。这劝勉与“要与邻舍说实话,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这句话是密切相关的。

我们要喜爱真理,也要诚实地述说、承认真理。要求我们作证时,我们就要诚实地说出真相。同时,我们也应学会掌管我们的口,不当开口时要保持沉默,即使是实话也不能全都说出来,凡事都有定时。因此,这条诫命可以把我们引向以下的祷告:“耶和华啊,求你警戒我的口离开恶者的引诱,看守我的嘴唇不出恶言。”(《敬拜赞美手册》诗篇第141篇第2段)这会极大地促进教会的平安与和谐。

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