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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基督徒网络团契
作者 Clarence Stam
证道类型 要理问答
要理问答 主日4
圣经书卷 出埃及记
标签 律法 审判
阅读经文 出埃及记34:1-9

主耶稣基督所爱的弟兄姊妹们:

今天我们要来学习《要理问答》关于罪恶与愁苦的最后一个主日。简要总结一下我们前面认信的内容就可以发现,我们已经比绝大多数人都走得远了。在主日3中我们毫不含糊地承认,我们是全然败坏的;我们也承认,若不是耶和华在我们生命中做大能的归正之工,我们就不能行任何的善;我们也指出,因着我们自己的过犯,我们在罪中成孕而生,因而生来就是可怒之子,“遭受各样的愁苦,甚至被定罪”——正如洗礼仪文所明确陈述的。

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告白啊!但是《海德堡要理问答》并没有就此打住,因为人依然会千方百计地回避这一告白所蕴含的可怕真相!

我常常把主日4称为“人最后的借口”。我们总想寻找某种方法,使我们从罪恶、罪疚和羞愧的重担中解脱出来。哪怕是在无可辩驳的事实面前,在无法逃脱的审判面前,我们还是会为自己辩解!所以,我们会为自己、为自己的处境和行为找出无数的借口。

人们常说进攻是最好的防守,因而人会主动出击,或者可以说是倒打一耙。但在这件事上,除了造我们的神以外,我们还能攻击谁呢?

从人这一方来说,我们承认自己的过犯和罪性;但是,从神这一方来说,耶和华应当用如此高的标准要求人吗?他要求我们做我们根本做不到的事情,这公平吗?圣经中列出的如此严重的惩罚真的公正吗?怜悯和慈爱又从何而言呢?

这就是人所谓的主动出击!《要理问答》主日4中,驳斥了一切虚假的借口,并向我们表明了神的信实与公义。因此,我们要称颂神的公义,除了我们自己之外不能指控任何人。我将今天的学习内容总结如下:

这一认信关乎神完全的公义:

  1. 神的公义体现在维护圣约的律法
  2. 神的公义体现在施行公义的审判

1.神的公义体现在维护圣约的律法

弟兄姊妹们,很明显,“公义”一词是本主日内容的关键词,从最后两个问答更是可以看出这一点。我们看到,“公义的审判”,“他是公义的”,以及“按着他的公义”,这里论及的确实是神的公义!

因此我们首先应该自问:公义是什么意思?“公义”与“义”的意思基本相同。行公义就是做正确的事,以正确的方式待人。其反面(不公)则是指做错误的事或者以错误的方式待人!

这就把我们带到了本主日的第一个问答:“神在律法中要求人做他们所做不到的事,这岂不是不公平吗?”我们没有被错待吗?神和我们自己都知道我们无法完全遵行律法,但神还要求我们这样做,这公正吗?神不是在要求我们去做不可能做到的事吗?

换言之,我们已经承认了自己是全然败坏的,在这种情况下,耶和华仍然可以要求我们全然顺服吗?

你察觉到这个问题的分量了吗?神要求我们做我们不可能做到的事是否“公正”呢?在回答这个沉甸甸的问题时,《要理问答》将我们带回到创世之初。请听,神造的人“本来有能力遵行律法”,人被造时是有能力遵行律法的。现在到了关键的问题了。人被造的时候甚好,但他“自甘悖逆”,使自己失丧了,或者更确切地说,“强夺了自己及其所有后裔的这些恩赐”。既然这完全是人自己的错,那么从神的角度来说,他仍然要求完全的顺服是无可厚非的。神仍旧有百分之百的权利要求我们完全顺服。我们的情形改变了并不意味着神也必须改变!所以结论就是,也只能是:耶和华今天仍然完全按照他公义的要求行事,仍然要求我们持守他圣约的律法!

现在我们不打算争论《要理问答》这一答案是否正确。但我要问,这个回答真的除掉我们所有的保留意见了吗?从逻辑或者“严格意义”上讲——如果我可以用这个词来表达的话,这个答案可能是正确的,但这个答案真的使我们心服口服了吗?我们是不得不屈服于纯粹的逻辑推理,还是从心底赞同呢?

一个人在法律和司法意义上拥有某种权利,是否也意味着他在道义上也有同样的权利呢?难道耶和华不应该考虑一下我们的处境已经改变了吗?难道他不应该把要求降低一点吗?

不管怎么说,我们自己也在应对变化的环境,不是吗?我们生活在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中,必须随时调整自己以适应新的环境。人间没有任何法律是永远不变的,我们会时不时地修改刑法和民法,以适应变化的环境和新的观念。教会也是如此。我们修改原先的教会规章,我们谈到“米甸人和波斯人的法律”时——它们是不可更改的——总是一笑置之,认为这种做法不可行、不现实,甚至是野蛮、不人道的。我们学会了去变通,去成长,去适应,去修改,认为这样做是完全公平的。假如这是实情的话,难道神不应该也变通一点,不应该也愿意改改他的律法吗?至少他不应该继续要求我们做我们根本做不到的事吧?

你们看,我们可能承认神有权利要求我们这样做,但却觉得神不公平。正确并不总是意味着合理。然而,我们应该除去的,恰恰就是这种认为神不公平的想法,因为这对耶和华我们的神是极不公正的。事实上,真信心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要由衷地赞美神,并支持神高举律法!我们要说,我们要为神仍然高举他的律法,仍然要求我们完全顺服他而感谢、赞美他!我们要发自内心地说,神没有对我们行任何不公义!这就是《要理问答》问答9的语气。

问答9是怎样维护神的公义的呢?首先,人类的所有立法都是不完备、不全面的,由此需要根据世事变迁而进行修正,但我们绝不可用同样的标准去衡量耶和华我们神的圣约律法!神的律法是完备、公义、全面的,正因为如此,它不能进行任何改动、调整或修订。当耶和华在伊甸园里颁布律法时,就已经将其刻在了亚当和夏娃的心版上,并同时声明这是恒久永在、唯一的、完备的律法,为的是彰显他的荣耀,同时也使人得益处。

耶和华对人的要求不能、也不会比创世之初有丝毫降低!为着神自己的缘故,他不能这么做。神始终坚持、信守他全备的话语,也不背乎他完全的工作!在这一切事上,耶和华都不背乎自己。虽然万有都会改变,但我们的神却永不改变;所有世人的话都会随风而逝,但神的话却永远长存!

既然我们明明知道悖逆神的后果,却还是强夺了神所赐的恩赐,如公义、圣洁等,完全堕落了,那么我们应当为耶和华仍持守他的荣耀而心存感激。既然我们变得不虔不忠,那么让我们为神依然信实而欢呼雀跃吧。是的,让我们赞美神,因为他不像我们人一样善变、无信、变化无常、随心所欲!我们蒙召要荣耀神,因为神永不改变,是真实、信实的圣约之神。他的作为完全,他的话语确定、亘古不变!

我们知道,假如神没有持守其律法,那么他就没有公正地对待我们,甚至错待了我们。如果神降低了他完美的要求和标准,那么他可能错待了世人。假如神真的如此做了的话,我们还能到哪里去寻找信实呢?还能到哪里去寻找生命和生活真实、可信的标准呢?假如耶和华我们的神丢弃了自己的律法,那么他就背乎了他自己,认可了目无法纪的状态,向混乱无序屈服了!神绝不会如此行。恰恰相反,耶和华说,我持守我圣约的律法,它永远立定!这是我不背乎自己的唯一途径,也是以公义待人的唯一途径!

刚才我说过,我们生活在瞬息万变、杂乱无章的世界中,人们不愿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在关键时刻往往违背自己的誓言和承诺。他们不再要求他人遵守承诺,自己也不再信守承诺!他们说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到处都是不忠不信,谁还值得信任呢?今天刚说过的话,明日就变卦。我们太善于变通,搞得一切都面目全非。但耶和华我们的神说:我却不是这样!我持守我的律法到底,它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所以,以色列人啊,你们当遵守我的律法,当为我作见证!我现在的要求一如起初。在伊甸园里,我将律法写在人的心版上,后来在西奈山时将之刻在石版上,这律法要求完全的顺服,因为我的旨意和道路无不公义。我起初所造的人是完全的,我也要求他们完全。我的要求永不更改。纵贯历史,耶和华一直要求我们持守他创世之初制定的公义的要求。

难道我们不应该为神的真实、公义赞美他吗?难道我们不应该为神之是神称颂他吗?除了神,还有谁“喜爱公平,坚立公正”(诗99:4),“他的公义存到永远”(诗111:3)呢?神的律例又坚固又牢靠,是他按照真实、完美的标准设立的,将存到永远。

难道没有什么可变通的吗?难道神没有看到我们现在的困境吗?他当然看到了!他知道我们的本性软弱、卑微,也明白我们非常容易跌倒(参诗103:14)。他知道这一切,你不必担心!知子莫若父,我们确实有一位善解人意、慈悲心肠的父亲。但是,这并不表示我们无需遵守他的律法和训诲。倘若真的如此,他就不是真正的父亲了,而是任凭他的儿女在群魔乱舞的世界中放任自流。

在记念耶稣受难日和圣餐的时候,我们会特别看到:即使是神差遣他的独生子来到世上的时候,他也没有改变他的律法即完全顺服的标准。神的儿子耶稣非常清楚这一点,因为他说:“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他还说,我来不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必须成全公义,就是要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经历神永世的烈怒。耶稣基督知道,神要求世人遵守他们做不到的律法,并非不公义之举!他知道神不能降低要求,而他来也是要为我们成就完全的顺服!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承认并成就了神的公义,那么我们还能否认这一公义吗?

我们不要再为自己找借口了,而是由衷赞美神完全的公义吧!我们要看到,耶和华不仅以公义维护他的律法,还施行公义的审判。这就把我们引到了第二点。

2.神的公义体现在施行公义的审判

我们的第一个借口是,神要求我们去做我们做不到的完全顺服,这是不公平的。我们的第二个借口也是换汤不换药: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讲,神当然可以高举他的律法,但是他不真正惩罚罪,事实上,神也不能这么做,因为他也是慈爱的!

那些认为神不会真正刑罚罪的人乃是冒了极大的风险。他们说,如果神要照人的罪施行惩罚的话,他就要把我们从地上统统除掉,这岂不是太可笑吗了?于是,他们告诉我们,不要相信那些大难临头的预言,因为实际情形没有那么严重,他们认为耶和华会容忍我们的无能为力!

有些人更离谱,他们说,神不可能真的惩罚,因为圣经不是说神是爱吗?神是慈爱的,他不能背乎自己的慈爱。

于是,一群人采取漠然的、无关痛痒的做法,另一群人则断章取义地以圣经掩盖事实真相。而这两群人得出了相同的结论:神不会施行审判!

这是当今主流基督教最流行的观点:神是爱,他不会伤一只苍蝇,也不会使一个灵魂忧伤,他爱每一个人。事实上,普救论的错误教导正在泛滥。这一教义教导说,所有人都会得救,没有地狱,也不会有人被弃绝。慈爱的神怎么可能让千千万万的人被定罪、让他们忍受永世的痛苦悲哀呢?主日4是根本不符合现代神学的!现代神学顶多会说,神要求我们尽力而为(除此之外,我们还能做什么呢?),神始终以恩慈待我们。所以,请别再跟我讲你那又是地狱之火,又是硫磺火湖的老掉牙的讲道,好像天真要塌下来一样,真是杞人忧天!

今天在许多人眼中,公义和怜悯变得势不两立。他们认为公义是强硬的律法,冷酷又寸步不让;怜悯是仁爱、慈悲,温暖而又善解人意。谁不更喜爱“怜悯”呢?这个教义非常美好、非常吸引人,但却是极端违背圣经的!这是检验教义是否纯正的试金石。

《要理问答》问道:“神会任凭这种悖逆和反叛不受惩罚吗?”回答是:“当然不会!”神极不喜悦我们的原罪和实际的罪。“极不喜悦”实际上缓和了德语原文的语气,原文是“极其震怒”。我们应该意识到,耶和华并非远远地隔岸观火,然后在千里之外做冷酷的审判,因为神自己也被卷了进来,他受到了挑衅、被冒犯、被激怒了!例如,在第二条诫命中我们读到:神是忌邪的神,以神圣的热忱维护着他的名!由于所有的罪都违背了神的律法,都冒犯了神的圣洁,都羞辱了神的荣耀,因此他的的确确极其憎恶罪,他如正直的法官,他的“怒涛每日都淹没恶人。”(《敬拜赞美手册》诗篇第7篇第3段)

我们在罪中成孕而生这一事实意味着我们生来就在神的震怒之下,我们的原罪使神极其愤怒,正如《要理问答》所说。而我们也犯了实际的罪,这引发了神更大的愤怒,这一点也如《要理问答》所说。无论是人的原罪还是实际的罪,神都要审判!

第10问的回答非常耐人寻味,它告诉我们,神的审判不仅仅局限在“审判日”那一天。我们常常以为,神要到那一天才会施行审判,在这之前我们的状况不会太糟。我们总以为自己能够顺势应变,但《要理问答》教导我们,神不只是在审判日,而是也要在“今生和永恒中”以公义审判所有的罪。除了末日的审判之外,也有“现世的审判”,会在今生临到我们。

出埃及记第34章说:“耶和华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当先知那鸿预言神将对不敬虔的尼尼微城进行审判的时候,重复了同样的话。神一定会审判,现在已经开始了,人类无数的痛苦足以证明这一点!

这一刹那,我想到了启示录中的四匹马,它们分别代表灾难、战争、饥荒和压迫。世上的惊骇之事比比皆是!这些事不只是人们恶待彼此的结果,更是全能的神对世界和世人的罪行进行的审判!

我知道许多人看不见、也不承认耶和华在掌管一切,他们以环境、社会、政治和经济理论来解释这些灾难。但是圣经告诉我们,神的审判将倾到在这个不愿服侍他的世界上!号角要吹响,盛满神愤怒的碗要倒在世世代代之人的头上!神的咒诅要临到这个原本蒙福的世界。

所有这一切的重点将会是永世的审判,即地狱切齿的痛苦。世人活着时刚愎自负地远离神,最终就永远被神弃绝!

因此,神要对这个世界施行公义的审判,同时也要审判他的子民和教会!是的,他们也不能幸免!百姓转离神时,他真的会恼怒!如果神要审判世人的罪,那么他百姓的罪岂不更惹动他的愤怒吗?耶和华要追讨他们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他要灭尽所有犯罪的世代。想想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的四十年的境况,想想以色列和犹大被掳的惨状,再想想以色列人被罗马统治时的遭遇吧。“我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这是耶和华说的。

在犯罪之前,我们应该先停下来想想《要理问答》所引用的加拉太书第3章的话:“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我们应该意识到,我们所犯的每一项罪,不论自认为大小,都惹动神的怒气。我们不该为自己积攒神的愤怒!

“但是,神不也是慈爱的吗?”我们会被神的审判击得粉碎吗?难道神没有爱、没有怜悯、不会饶恕我们吗?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在出埃及记第34章中,神在说“我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 这句话之前,先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出34:6-7)。没错,神是大有怜悯的神——我们每日都在经历——但是神也是轻慢不得的。耶和华说,我的确有怜悯,没有任何人能比我更慈爱、更有怜悯,但是我也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我必要追讨他们的罪,自父及子,因为我也是公义的!就如问答11所说的一样:“按着他的公义,凡干犯他至高威严的罪都必须受到最严厉的刑罚,就是身体和灵魂都要受永刑。”

神有怜悯吗?诚然如此,但神的怜悯总是公义的怜悯,因为惩罚必定施行,罪的代价必须付上;若非通过义行,有罪的断不能变为无罪!

我们不应为神完全的公义赞美他吗?是谁真正关心受欺压的人和困苦的人呢?是谁为那些被戕害的、受剥削的、被抢夺的、受折磨的和被虐待的人伸冤呢?是谁保护弱者和穷乏人的权益呢?又是谁为那些因天国的缘故而死去的人辩屈呢?只有耶和华才会行这大能、奇妙的作为!

我们生活的世界几乎没有公义可言,没有人真正在乎公义。但耶和华说:我在乎,我必伸冤,我必审判;我不轻易发怒,但我若动怒,必是烈火!

仁慈而公义!出埃及记第34章告诉我们,摩西听到这些话后,急忙伏地下拜,说:“主啊,求你在我们中间同行,因为这是硬着颈项的百姓,又求你赦免我们的罪孽和罪恶,以我们为你的产业。”摩西知道,在这位圣约之神面前不可怠慢,凡事都要认真对待。可这些硬着颈项的百姓却要常常受到神公义的审判!耶和华啊,求你与我们同行,不要把我们置于你的怒气之下!

耶和华一次又一次地彰显他的恩典,在公义中显出他的恩典。神并没有凭空地以有罪的为无罪,而是让他唯一的爱子承担了我们所有的罪及当受的咒诅。《圣餐仪文》说:“因为罪大大惹动神的忿怒,神不会任由它不受惩罚;然而,神藉着他爱子耶稣基督在十架上苦痛和耻辱的死,施行了对罪的惩罚。”今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了神公义的审判是多么的严肃!

神持守完全的公义,他从创世之初就如此行,在各各他山上更是如此,今天他仍然如此行!我们应赞美他:神以丰盛的怜悯待我们,不按我们的过犯报应我们!是的,让我们为他奇妙的怜悯欢呼。但同时我们也要警醒,神是公义的神,我们不要成为硬着颈项的儿女,而要做敬畏耶和华、顺从他主权的旨意的百姓。这样我们才能在基督里躲避将来的烈怒,并领受永恒的祝福。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