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稣基督所爱的弟兄姊妹们:
我们今天要继续学习《要理问答》在圣礼方面的教导,学习圣洗礼的含义。主日26正面阐述了圣洗礼的教义,主日27则更深入地确认并捍卫了这一教义。这是《要理问答》一贯使用的方式,即首先简明扼要地解释教义,然后驳斥反对者的观点,为此教义辩护。
所以,本主日的内容不是简单地重复洗礼的教义,而是针对一些特定的异端教导对这一教义进行了必要的辩护。前两个问答(问答72和73)针对的是罗马天主教的错误教导,即洗礼的水不是标志、印证着救赎,而是确实包含着救赎。罗马天主教认为,洗礼用的水本身就有医治能力;圣礼赐人恩典,使人洁净。天主教还认为,接受洗礼的人是否真心相信,其父母是否是教会中活泼的成员,都不太重要。教会唯一的要求就是,受洗之人不可故意抵挡圣礼所包含的恩典。总之,罗马天主教教导说,洗礼所用的水包含特别的恩典!
但是,水只不过是水,全世界所有的水都不能洗净我们的灵魂。正如我们在上一个主日中所看到的,我们的灵魂要想得洁净,我们就需要基督的宝血和圣灵。圣经之所以如此强调洗礼所用的水,说它能洗除罪,只是为了表明标志(水)与实体(得救)之间的密切关系;圣经这样说是为了使我们确信。这里的关键在于,正如我的身体被水所洗一样肯定,我的灵魂也确实被基督的宝血和圣灵所洗。我们当然必须把标志与其所表明的实体联系起来,但不应将两者混淆!
《要理问答》在探讨了洗礼的含义之后,接着谈到了洗礼的对象。大家可能知道,这一部分内容针对的不是罗马天主教,而是宗教改革时期的重洗派及其追随者们。
婴孩也要受洗吗?请注意“也”这个字。婴孩也包括在内吗?我们都同意,信了主的成年人应该受洗;我们也同意,成年人在受洗之前应该进行信仰告白,信和洗礼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在这一点上,我们与重洗派没有区别。可问题是:婴孩在基督的教会中有什么地位,起什么作用呢?婴孩也应当受洗吗?这是问题关键所在。这一问题具有深远的影响。
我将本主日内容归纳如下:
圣洗礼也是给孩童的。
他们领受了圣约的应许
他们领受了圣约的标志
1.他们领受了圣约的应许
圣洗礼是给谁的?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与罗马天主教的看法没有根本区别。罗马天主教一直都认为洗礼是给婴孩的,他们也一直认为当向孩童传授有关教会的教义。在我国,最早从公立学校“分”出来的不就是罗马天主教的学校吗?
有一点我要说明,罗马天主教不太强调学校和家长之间的关系,不强调家长所起的教育孩子的誓言,而是重视学校与教会之间的联系。天主教的学校既不是私立学校,也不是家庭学校(由家长负责),而是教区学校(即受教会监督的学校),由神职人员担任校长。作为改革宗信徒,我们不会向那个方向发展;我们认为,家长不可放弃他们对国家和教会的责任。我们虽然没有把教会和学校完全分开,但却分开进行管理。宣讲福音是教会的责任,但是把福音运用在对孩子的教育上却是父母的责任。我们强调家长的权威和家长之间的合作,但这一呼召绝不可被教会替代。
再问一次,洗礼是给谁的?是否像重洗派所说的那样只给成年人呢?还是也给婴孩呢?婴孩也真的在教会所蒙的福上有份吗?他们真的不只在名义上属于基督的教会,而是事实上也如此吗?教会仅仅是属于成年人的,还是也属于孩童和少年人呢?神对成年人的应许与他对婴孩的应许有差别吗?孩童只是附带的,还是教会必不可缺的组成部分呢?
《要理问答》是从圣约“包括所有人”这一特性以及教会的统一、整体性,来论述这个问题的。教会中有各种各样的人,男女老少都有;所有的人都承受了同一个应许,属于同一位神,因此也分享同一个福音!各人的位置可能会因年龄和性别、知识和能力的差异而不同,但他们虽有不同,却没有优劣高下之分。问答74说:“因为他们与父母同属于神的圣约和教会。藉着基督的宝血,神将得救赎的恩典和赐人信心的圣灵应许给了他们,正如应许赐给他们的父母一样。”请注意这些词语:“同属于”;“正如……一样”。不是说孩子满18岁或21岁,或当他选择跟随基督时,他才开始属于神,也不是说成年人在教会中会比孩子得到更多的福分,因为神不偏待人。神给婴孩和成年人的是同一个应许。
“婴孩也要受洗吗?”这个问题带出了另一个问题,即“洗礼代表了什么?”它是否标志或印证了我们里面有什么东西,比如信心?若是如此,婴孩当然不应受洗!还是洗礼标志并印证了成年人和婴孩共享一些什么?若是如此,婴孩确实应当受洗!
我们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洗礼标志并印证了圣约的关系及圣约的应许。问题的关键在这里!这圣约是与谁立的?这圣约的应许是给谁的?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要回到圣经,看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经文即创世记第17章。
我们在经文中看到,神说:我与你即亚伯拉罕立约。亚伯拉罕是成年人,是信徒,他以顺服表明了自己的信心,有时也表现出软弱和恐惧。然而神对他说:我与你立约。
神在那个圣约中对亚伯拉罕有什么要求呢?答案很简单,只要看看创世记第17章第1节就会知道: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在这个圣约中,神只要求亚伯拉罕与他相交并顺服他的律法。神在这个圣约中向亚伯拉罕应许了什么呢?答案也很简单:我要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我要把这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你们要成为安居乐业之民,得拯救之民!
神是与成年人亚伯拉罕立约的,但同时我们须注意第7节: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就是你的子孙后代)坚立我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我要看顾你,也要看顾他们!
所以,神的应许确实是给了信他的成年人,但同时也给了他们的后裔,他们的子孙。
这时,反应快的重洗派信徒可能会说:不错,但那是旧约的事,现在的情形已经大不相同了。要回答这一质疑,我们可以看看五旬节那天所发生的事,那时使徒彼得向聚集在耶路撒冷的众人讲道,对那里的成年人说:“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徒2:39)注意到“和”字后面的部分了吗?彼得说:“你们和你们的儿女。”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新内容。早在旧约时期,孩子就作为神应许的后裔被包括在了圣约之中。这里新就新在,这应许现在也给了远方的人以及主所要召的人,就是那些要从万国中被召出来,并根据大使命的要求受洗的人。新约比旧约要丰富得多!在亚伯拉罕的时代,孩童就已经被包括在了圣约之中,而现在,又有许多原先与圣约无份的外邦人,也要藉着听道而重生,并成为所应许的后嗣!
然而“圣约是与你并你的儿女所立的”这一原则并没有变。父母和儿女同享同一个圣约、同一个应许。神不只是呼召个人,他也呼召有血缘纽带的一群人,呼召一代又一代的人。他向父母所应许的,也不会留下不给他们的孩子。
你或许会说,没错,但洗礼难道不以信心和重生为前提条件吗?而孩童不可能信,也没有重生。婴孩确实没有信心,所谓婴孩有“重生的种子”的说法(正如荷兰的改革宗教会在20世纪40年代早期所主张的)并不符合圣经。对于婴孩,我们也要求他们长大后相信并悔改,即使在他们受洗时,我们也会提到重生和信心的必要性。《婴儿洗礼仪文》说:若不重生,我们就不能进神的国,这乃是浸礼或点水礼所教导的。在改革宗教会中,没有人会否认重生和相信的必要性,也没有人否认洗礼与信心之间的联系。
这里的关键在于,婴孩和成年人同样需要基于基督的宝血而来的罪得赦免以及使人生发信心的圣灵!正如我们在《洗礼仪文》中所承认的一样,婴孩可能不理解洗礼,但他们也是在罪中成胎而生的,因而与成年人一样需要基督的宝血和圣灵,在这些事上他们所领受的应许一点也不比成年人少。
孩童确实需要信主。然而,若不是藉着圣灵的能力,有任何一个孩童能来信主吗?同样,若不藉着同一位圣灵,又有任何成年人能持守信心呢?在这一点上,婴孩和成年人处于相同的地位,有着同样的需要,面对同一个应许。这是圣经的语言,也清楚地体现在了我们的信条中。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所召聚的教会既包括成年人也包括婴孩,既包括父母也包括孩子。教会是个统一体,当教会聚集、敬拜时,所有会众要一起站立在主面前。
容我强调一下。现今有一个趋势,就是把青少年和成年人分开,单独组织适合青少年需要和口味的崇拜,或者敬拜开始时让孩子与成年人一起呆在大堂,但讲道开始之前就把孩子带出去,根据年龄不同分别受教。可是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为什么要加深代沟呢?为什么要把本属一体的分开呢?神岂不是喜悦他的民一同聚会吗?青少年的口味和理解程度也许不同于成年人,但他们的根本需求是一样的!孩子所需要的不也是基督的宝血和圣灵吗?神给他们的应许与他给父母的应许并无不同。那些被以洗礼当众带进圣徒相通的孩童,一旦能够,就要被带进教会参加敬拜,与他们的父母一起敬拜神,这是完全符合圣经的。
有人会说,没错,可是孩子听不懂讲道,因为讲道针对的是一般成年人的水平。这是事实,当使徒们对教会讲道时,他们确实是对成年人讲的。讲道时需要设定一个大概的标准。但青少年不也需要成长,不也需要在神的话语中成长,并逐渐适应圣约的崇拜仪式吗?孩子确实需要专门的教导,但父母可以在家中用简单的字句,将福音的基要真理教导他们,也可以把讲道中难懂的部分用简单的话语讲解给他们。用简单的语言来解释在教会里听到的信息,这岂不是父母的责任吗?而且在要理问答课上,我们也调整了教导的难易程度,青少年也可以提出问题、寻求解释、讨论问题。此外,别忘了我们改革宗教会还有学校,在那里,不同的年级每天都按照孩子的理解能力解释神的话语。我们确确实实非常强调对圣约之内的青少年进行特别的教导!
这样做的目的,是要使我们这些圣约之民在教会中、在敬拜时,尽可能作为一个整体而聚在一起,男女老少一同敬拜神。当主藉着圣言和圣灵降临在我们中间时,他也希望看到孩子;当他倾听我们的赞美时,他也希望听到孩子和青少年人的声音。因为他们与成年人都属于教会,他们的行为也应该与此身份相称。一些年轻人去教会时不带圣经和《敬拜赞美手册》,不唱诗,更不怎么听道,这些行为表明,他们轻视、不尊重主耶稣基督的爱和恩典。
基督曾亲口对他的门徒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他们也是神的子民。没有青少年的民族还有什么希望呢?没有孩子的教会还可称为教会吗?
一些讲道很可能确实枯燥难懂,但有些十一二岁的孩子,比很多青少年和成年人明白的还多。但有些教会成员,既有年长也有年少的,虽然每周都去教会,但却一句讲道也不肯听,他们能不听就不听,只是把教会的长椅当作了家里的床。
但是神说,婴孩和成年人都属于基督的教会,都属于他召聚的教会,他们在同一个应许上有份,因此必须越来越在同一个敬拜上扎根。让大人和孩子在一起,不要让他们分开。我们来看第二点。
2.他们领受了圣约的标志
我们的反对者,机敏的重洗派现在会说:关于孩子属于教会的讨论非常动人、有趣,但是,圣经哪里说到婴孩必须受洗呢?我们不得不同意这一点,我们找不到任何一处经文明确说婴孩必须受洗,否则就不行。
然而,我们也可以反问他们一个同样合理的问题:又有哪处经文说婴孩不应受洗呢?如果婴儿洗礼果真像重洗派所说的那样可憎,神岂不早就明文禁止了吗?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圣约的标志和印记在旧约中是赐给了婴孩的,假如新约时代的孩子不应该接受这一标志的话,那么圣经岂不应该清楚指出这样做的危险吗?
要知道,神的话是一个整体。凡是神在旧约中所赐下的,在新约中会更清楚、更丰富、更完全地表达出来。在创始记第17章中我们看到,不只是成年人要受割礼,婴孩也要受割礼,即所有超过八天的男性都要受割礼。难道婴孩不应该接受新约中的标志吗?既然应许也是给他们的,那么他们为什么不当领受这应许的标志呢?
这就是《要理问答》此处论证的力量所在。既然儿女领受了应许,那么他们为什么不能领受其标志呢?哪个更大呢,是应许,还是应许的标志?既然他们领受了基督的宝血和圣灵,难道我们有权禁止他们受水洗吗?
《要理问答》说,洗礼代替了割礼。重洗派不同意这一说法,问圣经中哪里有这样的记载。这确实是个关键问题。圣经果真教导说洗礼代替了割礼吗?
诚然如此。歌罗西书第2章同时提到了割礼和洗礼。我们知道,新约的教会无需再施行需要流血的割礼了,基督已经流出了宝血,所以割礼不再是圣约的标志了。保罗特别警告歌罗西人,不要重新设立已经无用的记号。有些犹太基督徒竭力鼓吹人人都要受割礼,连外邦基督徒也要如此。但保罗说,你们已经受了割礼,不是字面意义上用刀行了割礼,因为这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而是基督的割礼;保罗又说:“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西2:12)
不再需要割礼了,取而代之的是洗礼。洗礼是基督的割礼,是用基督的宝血所立的新约的标志。现在这一标志取代了原先的标志。洗礼就是我们的割礼,不是人手所行的。
使徒的教导十分明确:凡得着应许的人,也必须领受这应许的标志,合宜的标志。这样我们就能明白圣经所说,腓立比的禁卒和他的全家一起受了洗。保罗和西拉对他说,这应许是给你和你儿女的,因此他与他的孩子一同领受了这应许的标志。
重洗派问:圣经哪里说孩子必须受洗呢?我们回答说:既然孩子得着了应许,那么他们就必须领受这应许的标志,而他们也确实领受了这标志,新约圣经和基督的教会都记载了这一点!
那些拒绝婴孩洗礼的人实际上是在做一件十分残酷的事。他们站在基督和他们的儿女中间,并对他们的儿女说:你并非真的属于基督;你必须先做这做那:你必须重生,你必须相信,然后耶稣才会接纳你;在此之前,你与他无份。这对孩子来说是多么悲哀啊。
但圣经说:婴孩也属于神,让他们到基督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主应许把自己的宝血和圣灵也赐给他们,所以,当他们成长时,让他们表明自己属于基督并对他人宣告这一事实。是的,要让孩子表明这一点。但事情有先后。先是应许及其标志,因为这是神的意思,他不会等待。基督不是等我们长大后才宣告我们属他,而是当我们尚在襁褓中时,就已经如此宣告了。他说:你是属我的!
那些能对自己的孩子说“你也在恩典之约的应许和标志上有份”的民是有福的。这些孩子将在信心的喜乐中成长,这种喜乐不是靠他们自己而有的,而是建立在神丰富的恩典之上的。
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