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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基督徒网络团契

圣经向我们阐明了这一永恒不变的、人所不配得的拣选。它特别作进一步宣告说,并非所有人都蒙了拣选;有些人没有被拣选,换言之,神有意不选他们1。神出于他至高的主权和极公义、无可指摘、不变的美意,预定任凭后者留在因人自己的过错而陷入的愁苦中2,不将得救的信心与归信的恩典赐给他们。按着神的定旨,为了神的公义得以彰显,这些各行其道3、落在神公义的审判之下的人最终将因其不信和其他诸罪受到永远的定罪和刑罚。这就是有关弃绝的定旨,它绝不会使神成为罪恶之源(就连有这种念头都是亵渎神的),只会宣告他是可畏的、无可指摘的、公义的审判者与施报应的神。

  1. 罗9:22
  2. 彼前2:8
  3. 徒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