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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他那修信经》是以亚他那修(公元293-373年)的名字命名的,他以正统教义驳回了亚流对三位一体教义的攻击。虽然亚他那修不是该信经的作者,以他的名字命名其实并不合适,但这一名字还是被保留了下来,因为17世纪以前,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他写的。这一信经又称“Quicunque”,它是原拉丁文版信经的第一个词。撇开信经的开头和结尾,《亚他那修信经》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3-28点,它阐述的是三位一体的正统教义,第二部分包括第29-43点,它阐述了有关基督的教义,尤其是基督的神人二性。信经的第二部分是以奥古斯丁(公元354-430年)的教导为基础的。《亚他那修信经》最早出现于6世纪上半叶,作者不祥。它源于西方教会,东正教对它并不认可。

1) 所有渴慕得救的人都必须持守大公信仰胜过其他一切。2) 人若不信此信仰中的任何一条,都必永远沉沦。

3) 大公信仰是,我们敬拜一体三位又三位一体的神,4) 其位格不紊,其本质不分,5) 因为父是一位,子是一位,圣灵又是一位;6) 但父、子、圣灵同是一位神,三个位格同荣耀,其威严也同永恒。

7) 父如何,子就如何,圣灵也如何。8) 父非受造,子非受造,圣灵也非受造。9) 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也无限。10) 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也永恒。11) 父、子、圣灵非三位永恒者,乃一位永恒者;12) 非三位非受造者,乃一位非受造者;非三位无限者,乃一位无限者。13) 同样,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也全能;14) 父、子、圣灵非三位全能者,乃一位全能者。

15) 因此,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也是神;16) 但父、子、圣灵非三位神,乃一位神。17) 因此,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也是主;18) 但父、子、圣灵非三位主,乃一位主。19) 正如按照基督教真理我们必须承认每一位都既是神又是主一样,20) 按照大公信仰,我们不可说他们是三位神、三位主。

21) 父是自有的,既非受造,也非受生。22) 子独出于父,非受造,乃是受生。23) 圣灵从父和子而出,非受造,也非受生。24) 因此,只有一位父,非三位父;只有一位子,非三位子;只有一位圣灵,非三位圣灵。25) 父、子、圣灵无先后、无尊卑,26) 同永恒,是平等的三个位格。27) 因此如前所述,在凡事上,一体三位又三位一体的神须同受敬拜。28) 渴慕得救的人必须如此思想三位一体的神。

29) 同时,要得永远的救赎,就须信道成肉身的主耶稣基督。30) 纯正的信仰就是我们相信并宣告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既是神又是人。

31) 他是神,与父同质,受生于未有世界以先;他又是人,与其母同质,生于这世界。32) 他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具有人的灵魂和肉体的完全的人;33) 以其神性,他与父同等,以其人性,他低于父。

34) 尽管既是神又是人,基督仍是一位,而非两位。35) 他是一位,并非因他的神性变为人性,乃是在神性中取了人性;36) 他是一位,并非因两质相混,乃是因神人二性合于一个位格。

37) 正如人是灵与肉的合一体一样,基督是神与人的合一体。

38) 基督为救我们而受难,降在阴间,又从死里复活,39) 升天,坐在父的右边,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40) 他降临时,所有死人都必身体复活,供认所行的一切事;41) 行善者必得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42) 这是大公信仰。人若非坚定不移地相信,就不能得救。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