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分领圣餐的教会成员若迁往姊妹教会,原教会当在预先告知会众后,给该成员一份由两位长老会成员签名的书面证明,证明其信仰纯正且行为良好。 对于非领圣餐之教会成员,该书面证明应直接送达相关教会长老会议。 ‹ 第61条 准许分领圣餐 返回上级目录 第63条 婚姻 ›
可分领圣餐的教会成员若迁往姊妹教会,原教会当在预先告知会众后,给该成员一份由两位长老会成员签名的书面证明,证明其信仰纯正且行为良好。 对于非领圣餐之教会成员,该书面证明应直接送达相关教会长老会议。 ‹ 第61条 准许分领圣餐 返回上级目录 第63条 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