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问:神在第三条诫命中吩咐了什么?
答:我们不可用咒诅1、起假誓2或起不必要的誓3来亵渎神或妄称神的名;面对这些事时,也不可保持缄默、袖手旁观4,以免使自己在这可怕的罪上有份。相反,我们必须单单用敬畏的心来称呼神的圣名5,以至于真正认他6、求告他7,并用我们一切的言行荣耀他的名8。
- 利24:10-17
- 利19:12
- 太5:37; 雅5:12
- 利5:1; 箴29:24
- 诗99:1-5; 赛45:23; 耶4:2
- 太10:32-33; 罗10:9-10
- 诗50:14-15; 提前2:8
- 罗2:24; 西3:17; 提前6:1
100.问:以起誓和咒诅来亵渎神的名真是如此严重的罪,以至于神的忿怒也降在那些不尽力拦阻和制止该罪的人身上吗?
答:确实如此1!因为没有什么罪比亵渎神的名更严重、更激起神的忿怒。这就是为什么他命令要处死犯这罪的人2。
- 利5:1
- 利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