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会议均应以求告主名开始和结束。 较大范围会议结束时,应对会议期间行事当受责备的或蔑视较小范围会议劝诫的人提出谴责。 此外,每次的地方会议、区域会议和联盟总会会议均应决定下次各自开会的时间、地点,并指定下次会议的承办教会。 ‹ 第33条 提交讨论 返回上级目录 第35条 会议主席 ›
一切会议均应以求告主名开始和结束。 较大范围会议结束时,应对会议期间行事当受责备的或蔑视较小范围会议劝诫的人提出谴责。 此外,每次的地方会议、区域会议和联盟总会会议均应决定下次各自开会的时间、地点,并指定下次会议的承办教会。 ‹ 第33条 提交讨论 返回上级目录 第35条 会议主席 ›
一切会议均应以求告主名开始和结束。 较大范围会议结束时,应对会议期间行事当受责备的或蔑视较小范围会议劝诫的人提出谴责。 此外,每次的地方会议、区域会议和联盟总会会议均应决定下次各自开会的时间、地点,并指定下次会议的承办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