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相信,圣经中包含了神全部的旨意;我们也相信它对人得救所必须信的一切真理作了充分的教导1。圣经详细记述了神要我们以怎样的方式敬拜他。因此,任何人教导有悖于圣经的道理都是不合法的2,即便是使徒,或(如使徒保罗所说)天上来的使者也不例外(参见加1:8)。因为神所吩咐的,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3(申12:32)。很明显,圣经中的道理在各方面都是最完全的4。
我们不可认为出自人手的任何著作与圣经具有同等价值,无论其作者有多么圣洁;也不可认为人的风俗、民意、古迹、时代和人的传承、教会会议所作的决议或法令法规等效于神的真理,因为神的真理高于一切5,而人都是虚假的、虚空的(参见诗62:9)。因此,我们要完全拒绝与圣经的无谬真理不相符的事物6,正如使徒们教导我们的那样:“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约壹4:1)同时,“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约贰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