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第五条诫命说的是权威,要求我们爱戴、尊敬并顺服父母及一切在上掌权者。
解说
从第五条诫命开始,我们就进入了十条诫命的第二部分,即“我们对邻舍的责任”(答93)。有人不同意这样的划分方法,认为十诫最好应按五五对开来划分,因此第五条诫命应该属于第一部分或说第一块法版。他们的理由如下:首先,按照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的说法,犹太人是这样划分的;其次,如果把第五条诫命归于第二部分,就说明我们对邻舍的责任多于对神的责任,这是不合理的;再次,父母不是我们的同辈;最后,使徒保罗在讲述十诫第二部分的时候,也没有提到第五条诫命(罗13:9)。
对我们来说,这种推论没有多少说服力。我们认为,广泛被认可的前四后六的分法更有说服力。此外,还有一个很好的原因可以说明为何第五条诫命是十诫第二部分的开头:这条诫命讲的不是家庭吗?而家庭不正是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和支柱吗?若家庭中没有好的教导、纪律和榜样,社会中就必定会出现暴力、伤风败俗、偷盗、诽谤及不满等现象。
这条诫命涉及到权柄,并把权柄和家庭联系到了一起。这样做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神将生养孩子这一神圣的职责交给了父母。教会和社会成员都是在父母那里受教养的,教会和社会的前途及福祉,也都取决于父母的教养。不论是父母不尽责还是孩子不听父母的建议和管教,正常的家庭结构都会受到极大的伤害。
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在圣经中找到很多关于教养儿女的经文。在诫命中,儿女被教导要“孝敬父母”,意思是要敬重父母,听从他们并效法他们的好行为。圣经告诫做儿女的不可打父母(出21:15;箴19:26),不可咒骂父母(出21:17;箴20:20),也不可轻看父母。箴言中处处都有这样的训诫:“我儿,不要忘记我的法则;”(3:1)“众子啊,要听父亲的教训;”(4:1)“我儿,要留心听我的言词;”(4:20)“众子啊,现在要听从我。”(5:7)又说,“愚妄人藐视父亲的管教。”(15:5)
与此相关的是,这一诫命将儿女对父母的顺服与他们的未来联系起来,“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在这里,耶和华将承受应许之地与其承受者是否孝敬父母联系在了一起。如果尊荣自己的父母,以色列人在应许之地的日子就可以长久。如今应许之地已经不复存在,但神的旨意没有改变,就是:那些看重这条诫命的人不仅现在会经历到神的赐福,将来也会如此。
这条诫命也包括父母的职责,他们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儿女,父亲必须要管教儿女。箴言中说,恶人“因不受训诲”而死亡(5:23);“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13:24)又说,“不可不管教孩童。”(23:13)这些经文都极力催促父母要管教自己的儿女。
那么父母该如何管教孩子呢?肯定不是在怒气中管教。使徒保罗劝勉说,不可无自律地管教,“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
因此我们可以说,当孩子做到以下诸点时他们就是在遵行这条诫命:听从并顺服父母,表示愿意受教于父母,认识到父母随不完美,却是神用来管教、塑造他们的器皿。同样,当父母做到以下诸条时他们就是在遵行这条诫命:认真承担教导的责任,用真理教导自己的儿女,制定良好的家规并始终如一而又公平地予以执行,管教孩子时有理有节,不是为了泄愤,而是为了使孩子得益处。
尽管如此,权柄这一基本问题并不仅仅局限于家庭之中。《要理》说到,这一诫命也适用于“一切在上有权柄者”(答104)。那么“一切在上有权柄者”都包括哪些人呢?圣经指出,婚姻关系之中也有权柄一事,妻子应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弗5:22;西3:18;彼前3:1)。人们常常脱离上下文、断章取义地来看待这一教导,认为这些经文给丈夫开了绿灯,他们可以像暴君独裁者那样任意而行。然而,这一结论忽略了以下事实:圣经对做丈夫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要爱自己的妻子。(弗5:25, 28, 33)。
这条诫命也谈到了教会中的权柄。信徒有责任尊敬和顺服教会中的圣职人员(徒20:28;帖前5:12;来13:17),因为他们是基督赐给教会的,为的是要让会众从主的这些仆人身上得益处。长老和牧师虽然拥有这样的权柄,但是他们却无权在教会中称王称霸。耶稣基督才是教会的主,长老和牧师的职责是作耶稣基督的忠心代表,他们必须要向耶稣交账。
圣经说国家也当有权柄,并告诫信主的公民当“尊敬君王”(彼前2:17);要他们“顺服在上有权柄的”(罗13:1)。如今有很多人,自称为基督徒,却鼓动他人去反抗在上掌权的人。这种做法有悖于圣经的教导,圣经所强调的是祷告及顺服,并要使用合法的手段。
最后,圣经也谈到了工作场所当中的权柄。圣经忠告雇工和仆人,要顺服他们地上的主人,要全心全意地为他们工作,并要操练忍耐(弗6:5-8;西3:22-25;彼前2:18-20)。同时,圣经也告诫做雇主的,要善待自己的仆人(雅5:1-6)。
从这些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的子民实际上也包括所有人在内,都应当理解权柄是什么,它来自哪里,我们行事时应如何尊重它,这一点至关重要。权柄的缺失只会带来无政府状态。但另一方面,圣经里所讲的权柄从来都不是绝对的权柄,只有神才拥有绝对的权柄,人只能绝对地服从神而不是其他任何人(徒5:29)。每当人的命令与神的命令发生冲突时,毫无疑问,神的命令总是应当居首位。
谁能做到这一切呢?哪个父母的管教是完美的呢?哪个孩子能完全顺服并绝对尊敬父母呢?只有一位守全了这条诫命(路2:51;52),他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让我们为此喜快乐吧,因为基督既然完全持守了这一条诫命,他也就能偿还我们干犯这条诫命的罪。不论是叛逆的孩子还是大意的父母,在基督里,我们的过错都被一笔勾销了。
名词解释
尊敬 | 敬重、尊重、尊崇。我们当如此对待父母,因为这是神的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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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戴 | 热爱、仁慈、爱慕、服侍。 |
忠诚 | 信赖、忠心、奉献。这一品质表现为立刻且甘心乐意的顺服。 |
父……母 | 操练权柄及教导儿女服从权柄都始于家庭。当尊敬父母双方,不能厚此薄彼。 |
一切有权柄者 | 这是尊重权柄在家庭以外的表现,适用于政府官员、教师、雇主及教会的圣职人员。 |
顺服 | 这一顺服不应是刻板勉强的,而应当是甘心乐意的,是出于相信“在上掌权者代表的是神、他们是为了我们的益处”这一理念。 |
正确的训诲 | 孩子的职责是顺服,父母则当在言行举止以及好的管教上为孩子树立榜样。 |
容忍他们的软弱 | 做儿女的以及一切在权柄以下的人都必须认识到,父母以及其他掌权者的行事为人并不是完美的。当他们犯错时,我们不当去严厉指责,而应该理解、容忍他们,并为那些掌权之人和蒙召带领我们的人祷告。 |
我们受他们的管教 | 神借着人来管教他的儿女。这些人代表神行事,因此他们要按神的旨意而行,同时他们也对神负责。我们必须尊敬他们,因为他们的权柄出于神。 |
图例
阅读
创世记9:18-27 | 闪和雅弗孝敬挪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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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1 | 路得孝敬拿俄米 |
路加福音2:41-51 | 主耶稣孝敬马利亚和约瑟 |
创世记9:18-27 | 含使挪亚蒙羞 |
撒母耳记上2:22-25 | 何弗尼、非尼哈使以利蒙羞 |
撒母耳记下15:1-18 | 押沙龙使大卫蒙羞 |
申命记6:4-25 | 父亲当管教儿女 |
诗篇78 | 教导儿女的父亲 |
箴言 | 教导儿女的父亲 |
罗马书13:1-7 | 尊敬掌权者 |
以弗所书6:1-9 | 尊敬父母和作主人的 善待儿女和作仆人的 |
帖撒罗尼迦前书5:12, 13 | 尊敬教会的圣职人员 |
提摩太前书2:1-7 | 尊敬一切在高位的 |
希伯来书13:17 | 尊敬引导我们的人 |
彼得前书2:13-25 | 尊敬君王和做主人的 |
争议
无政府主义 | 这种观点认为,不应当有任何公共的权威和权力,每个人都可以自由按己意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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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 | 强调要用阶级斗争的方式,反对一切有产者,使广大民众翻身。 |
罢工 | 雇工停止工作,意在对雇主施压,使他们满足雇工提出的要求。 |
停工 | 雇主为了强制雇工接受某些条件而停工。 |
思考题
- 把第五条诫命放在十条诫命第二部分的开头,这一位置怎样说明了第五条诫命的重要性?
- “孝敬”父母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你是怎样做的?
- 第五条诫命附加了什么应许?我们今天应怎样理解?又该怎样行出来?
- 说出一个没有管教儿女的父亲的名字。(撒上3:13)说出一个把孩子当奴隶使唤的父亲的名字(创31:15)说出一个与儿子同谋的母亲的名字。(创27:8-13)说出一个为孩子祷告的母亲的名字。(撒上1:27)说出几个孝敬父母的儿女的名字。(创9:23;46:29及其后经文)说出几个让父母蒙羞的儿女的名字。(创9:22;37:28-35;撒下18:33)
- 我们总是需要顺服父母吗?(太10:37)
- 不管孩子喜欢什么(想敬拜才去;花钱随心所欲,晚上高兴几点回家就几点回家等等),父母都任由他们去行。这样做对吗?请讨论。
- 你当以什么方式与父母、老师、长辈和政府官员谈话?又当以什么方式谈论他们?我们常常如此行吗?为什么没有?我们应当怎样行?
- 在你做某件事之前,你父母要反复叮嘱你吗?为什么你不马上做呢?你不听从父母的时候,他们应当怎样处理?如果你为人父母,你会怎么处理?
- 什么是虐待儿童?经常由什么原因造成?当如何解决?
- 儿女对年老的父母有义务吗?(箴23:22)儿女当如何答复年迈父母的需求?
- 阅读以弗所书6:1-9
1)使徒保罗在这里说话的对象是:___(1节)____(4节)____(5节)_______(9节)。
2)对他们的要求分别是: 1节______4节____________5节________9节_____。
3)保罗在第5和9节所说的今天还适用吗?应怎样应用? - 有些人不尊敬在上掌权的。
1)政府对不服从的人可以做什么?(罗13:4)
2)对不顺服的儿女,父母当用什么来管教?(箴23:13, 14)
3)教会圣职人员对不顺服神的信徒当做什么?(太16:19) - 我们应怎样看待教会的圣职人员(帖前5:12, 13)我们当怎样尊敬他们?(来13:7)
- 阅读彼得前书2:11-25
1)我们当顺服谁?(13节)
2)我们当无条件顺服他们吗?(16节)
3)作仆人的当做什么?(18节)
4)谁是他们的好榜样?(21节) - 说出一个拒绝加害君王的臣民的名字。(撒上24:13)说出一个不善待臣民的君王的名字。(撒下11)说出一个认罪悔过的君王的名字。(代下33;12)
- 作恶的掌权者也在神的掌管之下吗?(约19:11)请解释。
- 基督徒必须一直顺服那些在上的掌权者吗?(徒5:29)可以反叛一个邪恶的政府吗?
- 作仆人的对作主人的有什么责任?(弗6:5-8)反过来呢?(弗6:9)
- 设纠察线或罢工的行为符合第五条诫命吗?请阐述。
- 对错题
你可以称呼父亲为“老头”。 (对/错)
主人无论让仆人做多么危险的事,仆人都必须去做。 (对/错)
儿女当甘心乐意地顺服父母。 (对/错)
父母可以随意管教孩子。 (对/错)
公民当为政府祷告。 (对/错)
学生不当和老师顶嘴。 (对/错)
儿女可以对父母不合理的要求视而不见。 (对/错)
由于薪金过低而举行的罢工是允许的。 (对/错)
一切的掌权者都出于神。 (对/错)
圣经命令父母实施体罚。 (对/错)
你不能相信30岁以上的任何人。 (对/错)